关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回箐村支部书记不作为乱作为侵占集体经济的举报
一、陈书记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将回箐村村集体(回箐物流有限公司)转为他自己名下的私有企业。
1、回箐物流有限公司的成立背景及转私有企业简历: 2018年前回箐村村集体经济薄弱,经米易县政府及原来的垭口镇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经米易县经信局、发改局协调,还有原垭口镇党委书记(刘x)、副书记(贾x)与攀枝花市立宇公司多次协调才取得了工程分包权。目的是为了充实回箐村集体经济收入而成立的纯属集体性质企业。县政府还拨款40万元支持回箐物流有限公司的组建成立,陈书记为了公转私的需要,把此款退回政府。私自把集体性质的企业转为(陈远志)自己名下私有性质的有限公司。打着村集体的名义谋取个人私利。陈书记将集体企业公转私的核心目的是预估有巨大私利可捞。
2、所有老百姓购买的运矿车辆必须挂靠他的公司。才有资格运输作业(垄断性质),按甲方给回箐物流有限公司组织管理费总装运费的百分之3计算,每天都是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收入。每月几十上百万元纯利润。
3、老百姓购买的车辆设备,必须将购置发票开他的公司名下,冲抵运输税款。车购税13%,每台车又有4至5万元抵扣款,几十台车,又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轻松装自己的腰包里。
4、老百姓的车辆挂在他的公司名下,以他公司名义购买保险,20%返点,每台车返点费又是4到5千元装进腰包。 以上几点反映就是他的如意算盘,所以,陈书记挖空心思的想,把公企转为自己的私企的目的所在。2018年3月,米易县回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村集体公司成立,目的是为壮大村集体经济,所有收益属于集体,但陈远志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2020年4月20日擅自变更公司投资人,改变股权结构,其中村书记陈远志持股55%任职总经理,曾仲贵任监事持股40%,回箐村村民委员会仅持股5%。大部分企业利润被村书记占有,村民对陈远志的违纪违法实名投诉、举报,囯家税务局,针对他用挂靠车购置税发票抵扣税款以予了查处。被举报后,他为逃避调查,又于2022年4月24日将公司法人变更为陈远安,6月17日又变更为吴军,一系列频繁变更法人都是为规避调查、逃之法外。
以上事实《工商变更信息》可查,工商信息为证。陈书记公转私这一行为,不仅是违纪违法行为,还涉嫌犯罪。
请上级领导派人下来严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