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米易县撒莲镇回箐村书记陈远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回箐村6、7、社,农业发展项目资几十万元。具体事实经过:于2010年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经济,6,7社发展种植核桃7000亩,国家补贴的种植项目资金待2015验收后,于2016年8月兑付到各户主账户。但是,资金到账后,又被村书记勾结银行工作人员取走了绝大部分,然后才将存折发给各农户。现在调查此事,绝大多数农户都不配合,都说:“怕陈远志打击报复”,我们找了几户的存折拍照片,他们都要求我们把他们的名字抹擦掉。他们说:“怕得罪他,以后小孩读书什么的,村委会盖章他都不给盖”。6社、7社,200多户人家,700余人口数,被陈远志贪污的项目补贴金也应该有几十万元。将其中几户的存折流水记录(附下图)为证据,以方便核实,附存折证明他的贪污事实。
二、陈远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回箐村七社的集体林地补偿款200万元。借给《中驿车旅服务有限公司》 。
于2014年8月,陈远志私自将回箐村七社的集体资金200万元借给中驿车旅服务有限公司,即没有开村民大会也没开代表会,社长也没签字同意,七社村民、户主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书记:陈远志将七社200万元资金私自借给 中驿车旅服务有限公司,至今未收回借款。陈书记是否与中驿车旅服务有限公司有利益勾结?不得而知,村民代表曾多次向镇政府反映,这些政府领导都在包庇他的违纪违法行为,官官相护,这么多年过去了。钱也未收回,也没有给他任何组织纪律处分。这些钱都是七社老百姓的钱,我承担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举报。希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彻底查清事实,还老百姓应该得到了的合法利益。
三、陈书记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套取国家地利补贴资金, 在2018以前,陈远志利用自己手上权利,之前的几年间,他是村长兼6社社长,为了套取地利补贴金、挪用公款,贪污便宜等,其中,6社是两届,6年时间农民选出来的社长他都不认可,故意操纵选举不成功,由他兼任回菁村六社社长,从而达到自己的贪欲目的。其他农户的地利补贴金每年最多的也只有几百元,而陈书记家的补贴金就上万元,之后,被举报了,也只给他的补贴金取消。并没有给他任何组织纪律处分。这难道不是违纪违法行为吗?为什么不处理?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至于证据可在政府财政地利补贴或(农业直补)补贴转款记录可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