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的8月27日,我母亲给我在芝溪街上看了一套租房,看房过程中,本人通过微信视频通话看房,与房东沟通,沟通的过程比较愉快,问过房东房子硬性设施是不是可以的,她说没问题,全程只说了天然气热水器,租房杂物,家具,以及电器等等,但房子窗户没玻璃,以及楼道有门锁没有钥匙开不了门,需要开锁,房主并未告知,甚至我要求房东维修窗户,她也是让我自己处理,当天房东要求要付一年房租,如果要租的话,就叫我付钱给她,她好退信给她所谓的其他人,后面加了微信付了一年房租3300块,她也收到了,未签合同,口头也约定是9月1号入住,后面到30号,我去到出租屋处,连门都进不去,拍照给房东,告知这个事情,她也拒绝开锁,甚至让我自己承担开锁费用,因为房子各种问题,我选择退租,要求退钱,我也给了方案,说给她一个月房租275月,差几十300块,就给300块,剩余3000退回给我,她不同意,要我转租或者继续租,就是不退钱,我找社区员,社区员调解无果,我报警,报警协调无果,我找区政府综治中心申请调解,也是无果,我现在的诉求就是,要求房东退钱,最少也要退我280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