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年事已高,但是为了家庭生计,不仅在老家务农,还要从事辛苦且危险的农村自建房钢筋绑扎工作。因为冬天农村雾大,影响视线,骑摩托车很危险,我便花了几千块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方便他干活使用。由于本村没有通公交车,我父亲在26年01月28日去本镇赶集,路上遇到本队上邻居,所以捎带一起上街。当天遇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却说我父亲非法营运,可是真实情况却是邻居都没有给钱,并向执法者说了是顺风车,但有一位邻居出于好心,也觉得不好意思,就递了五块油费表示感谢,父亲表示明确的拒绝,邻居却强塞了五元给父亲手里。可就因为这举动、这五块钱在执法工作人员眼中就成了非法营运?还把车扣了去?父亲什么都不懂,工作人员叫我父亲签字说并没有影响的,他就签字。后面通知说签了字就可以取车了,老实本分的父亲不懂法,听到可以取车了嘛,就把字签了,把车取了。随之而来的却是执法部门邮寄过来的处罚通知书,很死板的按照啥子巡游出租车条例,要罚5000元,对于做子女的来说,父亲出于好心,却被制法部门以此进行罚款,实在让人心寒。条款是死,人是活的,就如看到人摔了扶不扶一个道理。非法营运起码是以盈利性为目的,但这路程四公里,就因为五块钱,说是非法营运。第一,我父亲明确拒绝了这五块,第二,这里的利润在哪里?邻里互帮互助,充满人情味的邻里关系,这就成了执法者的处罚依据!这是人性化执法吗?后面取车,工作人员诱导不懂法的父亲在处罚单签字,说签字就可以取车这,这完全是胡乱执法!请问这些成为处罚依据,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