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本人反映“G348道路(普润城路段)右侧辅道交通拥堵”问题,市住建局分别于3月29日、4月7日进行了答复。
答复内容简述如下:
1.关于市住建局是否为G348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答复。G348(C、D段)建设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是市住建局,与其他各级政府部门配合,项目顺利完工。但道路开放后主管部门变为交管部门、城管部门、市政设施管理部门等。
2.关于G348建设项目是否竣工即不管的答复。G34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市住建局积极督促运营单位履行维修保养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缺陷、设备故障等。
关于网民反映“堵点”,建议将意见反馈交管部门,市住建局将配合处理。
根据上述答复,投诉如下:
一是该局第一次答复“……现阶段G348已竣工验收,暂时无法对路口进行改造。”,此次答复该局主观上不作为,刻意逃避责任,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相关链接:https://wz.mala.cn/wz/wzinfo?wid=186406&&p=52
二是该局第二次答复“竣工验收后我局依然积极督促运营单位履行维修保养责任,但网民所提‘堵点’需要交管部门指导,再配合处理。”,此次答复提到的交管部门,具体是哪个部门含糊不清,导致网民再次在麻辣社区留言提出诉求,目前还没有部门反馈,存在答复简单粗暴、不细致等问题。相关链接:https://wz.mala.cn/wz/wzinfo?wid=188378&&p=52&&sid=7913655
三是网民点名向市住建局反映具体问题,该局作为G348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项目建设期间能与各部门配合让项目顺利完工,但是项目建成后,就不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协调其他部门科学合理解决网民诉求,存在推诿扯皮、不担当作为等现象。网民的观点是:向你局提出诉求后,应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主动协调相关主管或者配合部门,研究磋商解决方案,能改就直接反馈整改时间,不能改就直接以技术、资金、规范等方面的因素反馈网民,而不是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