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大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12315平台
投诉方:春天国际小区全体业主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道632号春天国际
一、投诉对象
春天国际小区物业公司(全称:[物业公司名称])、小区电瓶车充电服务提供公司(全称:[充电公司名称])
二、核心投诉事项
1. 充电服务强制要求业主向指定小程序钱包预存费用,不允许按实际充电需求实时支付,捆绑消费;
2. 预存费用使用后剩余余额,小程序无原路退回或提现功能,申请退款遭拒,资金被强制占用。
三、法律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强制交易的规定,此类条款无效;
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应按约定履行,未按约定提供的,需退回预付款及利息。
四、诉求
1. 责令被投诉方取消强制预存要求,增设实时支付选项;
2. 开通余额原路退回功能,无门槛、无手续费,支持业主随时提现;
3. 限期退还全体业主账户剩余余额,公示退款明细;
4. 依法查处被投诉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相关证据
附业主联名签字表、充值记录截图、小程序规则截图、客服沟通记录等(复印件)。
恳请贵部门依法受理,督促被投诉方整改,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投诉方:春天国际小区全体业主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