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四川群众呼声
大邑县雪山大道二段沿路10公里左右的非机动车道,特别是官渡中学和自来水公司外上班高峰期,和锦绣一方外下班高峰期时段,常年以来每天都是被机动车违法占道行驶,特别现在又在修建道路,更是导致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全部在非机动车道堵塞,常年严重安全隐患。关键是在红绿灯下面还有交警,看到拥堵甚至已经出现插挂和吵架情况,也从来不管,确实不知道交警是站在那里做什么的,在上下班高峰期严重安全隐患。 要求交通部门必须落实实际行动,拿出有效行动杜绝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不是走过场,现在是严重不作为

网线树技低矮 已受理 求助 城建 市政道路及设施

11月25日求助的问题到现在都还没有达到处理、请这是为什么、求助的问题是、网线树枝低矮、地址是大邑县新场镇龙桥村11组(徐河坝)徐河坝往晋原镇黄土村方向(徐河坝段)
因保利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分公司滨江壹号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本人有两千多元物业费尚未缴清,物业公司违规向四川律火催收公司提供业主家人的联系方式,导致家人两个多月来每日收到多条催收短信,严重影响家人的工作生活,业主本人我却没有收到催收短信和电话,我打物业公司电话要求他们向四川律火提供业主本人的电话,物业公司以这是公司安排,无法更改。 请相关部门能帮忙让其催收公司找债体本人。

成都市成温邛高速公路扩容社保名额分配 已办结 求助 三农 农村征地拆迁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镇东村5组的村民,也是本轮成温邛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中,宅基地、耕地、自留地被合法征收且家庭成员仅2-3人的多户拆迁家庭。 镇东村5组全村约71户家庭,集体经济成员281人,本次征地涉及34户2018年腾地拆迁的家庭宅基地被占、部分家庭耕地被占和部分集体用地被占,可安置社保51个名额,去除在历次征地中享受失地社保的村民30个、事业编制人员3个,共248名成员参与社保名额。现村上举行了村民代表大会,有46户投票同意以方案一形式分配社保名额,19户同意方案二,村上决定以方案一分配社保,具体方式是以户为单位,5人一组进行抽签,抽中者得1个社保名额,家庭成员够5人的直接分配1个社保名额,家庭成员不足五人的与其他家庭组成五人抽签,抽中者得1个社保,抽中社保的家庭,人员不足5人的,以每人2.5万的差额补出赔偿款给未分得社保的人员。此次拆迁中涉及的宅基地在7年前便在政府组织下预先进行了腾地拆迁,进行了住房安置,但未匹配社保,当时搬迁文件中承诺“待征地批文下达后,依征地安置方案批复时间作为失地农民参保的时间,按政策解决需安置的农业人口”。 近日,我们获悉了本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成温邛公路扩容项目征地拆迁社保名额分配方案一的决议。在仔细研读并理解该方案具体条款后,我们深感震惊与不安。我们多户家庭属于拆迁户,在本次征地中还有耕地、自留地被占,但家庭仅有2-3名成员,在这个方案中抽中社保几率很小。我们认为该方案不仅在程序上与实体上存在重大瑕疵,更在实质上严重背离了国家关于征地拆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根本原则,对我们家庭以及其他类似境况的村民构成了显失公平的制度性歧视与合法权益侵害。 我们现怀着对法治的信仰和对组织的信任,特此提交本份情况反映书,恳请上级领导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叫停该不合理方案,并责成相关单位重新依法依规、公平合理地制定社保安置分配方案。 第一部分:基本事实与历史背景 本次征地核心事实:我们几户家庭属于本次成温邛公路扩容项目直接涉及的34户拆迁家庭。此次征收,不仅占用了我们的宅基地(该宅基地已于七年前配合政府工作预先腾退),同时征用了我们家赖以生存的承包耕地和自留地。我们家庭完全丧失了在该区域的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依托,失地程度彻底,长远生计面临严峻挑战。 不可忽视的历史承诺:尤为关键的是,我们家以及另外34户邻居的宅基地,早在约七年前,即在相关部门的动员和组织下,为支持地方发展,提前完成了腾退搬迁,并接受了当时的住房安置。然而,在当年(2018年)的《晋原街道成温邛高速路沿线整治项目工作方案》中,白纸黑字明确载明:“待征地批文正式下达后,依征地安置方案批复的时间作为失地农民社会参保的时间,按政策解决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见附件)。这一庄严承诺,是我们当年舍小家、顾大局,提前数年离开祖居故土的重要前提和信赖基础。 现行分配方案概要:根据村上通过的“方案一”,51个社保名额将在248名符合条件的成员中分配。其核心规则为: 以“户”和“五人”为基本单位:家庭成员数达到或超过5人的户,直接获得1个社保名额。 “抽签赌博”式分配:家庭成员不足5人的户,需与其他不足5人的户随机组合成5人小组,通过抽签决定该小组内唯一一个社保名额的归属。 “金钱赎买”附加条款:若一个不足5人的家庭“幸运”抽中社保名额,则必须向同组内未中签的家庭成员,按“缺额人数×2.5万元/人”的标准支付现金补偿。例如,一个2人家庭若中签,需额外支付(5-2)×2.5万=7.5万元。 第二部分:对“方案一”系统性、结构性不公的法理与情理分析 该方案是一个将“人口数量优势”、“运气赌博”和“金钱赎买”结合的产物,其不合理性根植于设计逻辑本身: (一) 违背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与立法宗旨 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为弥补农民因失去土地而丧失的长期生活保障,依法设立的一项具有人身专属性、社会共济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障权利。其分配必须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和“重点保障失地农民”的原则。方案一将其转化为可由“家庭人口数”直接兑换、或通过“抽签”获得、最后甚至需要用数万元现金“补差价”才能完整享有的“商品”或“奖品”,完全异化和亵渎了社会保障的公共福利属性,与《社会保险法》及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 (二) 构成对少数人口家庭的“三重制度性歧视” 对于我们这样仅有2-3名成员的家庭,方案一设置了难以逾越的三重障碍: 第一重:资格获取的“概率歧视”。我们无法像5人以上家庭那样“直通”获得资格,必须进入概率极低的“多人抽签赌局”。在248人竞争51个名额的背景下,我们家庭的实质获配概率被不公平地大幅降低。 第二重:经济负担的“附加条款”。即使我们以极低概率“中签”,等待我们的不是保障的喜悦,而是高达7.5万元的巨额现金支付义务。这意味着,我们在失去土地后,若要获得本应享有的基本保障,必须先背负上一笔沉重债务。这无异于对失地农民的“二次剥夺”,将社会保障变成了“花钱买保障”的赤裸裸交易,使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望而却步,实质上剥夺了他们的平等参与权。 第三重:权利与义务的严重失衡。对比来看,一个5人以上家庭,可能失地很少甚至没有新增失地,却能“零成本”获得一个完整社保名额。而我们家庭,作为宅基地、耕地、自留地被征收的“失地户”,在方案一下却可能要么什么也得不到,要么得到的同时必须支付巨款。这种“损失越大,机会越小,代价可能越高”的逆向调节结果,是任何公平正义理念都无法接受的。 (三) 脱离“以失地程度为核心”的补偿安置根本原则 征地补偿安置,核心在于弥补“损失”。社保安置作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环,理应优先、重点保障失地比例最高、失去生产资料最彻底、未来生计风险最大的家庭。方案一对所有家庭被征用的宅基地面积、耕地等级与面积、综合失地比例等关键事实视而不见,粗暴地以“家庭人口数”作为核心甚至唯一的分配参数。这导致的结果是:社保资源的分配与“失地”这一基本事实严重脱节,无法实现保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违反了征地安置工作的基本逻辑。 (四) 程序合法性存疑,且漠视历史承诺与信赖利益 表决程序的局限性: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不能违反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当决议内容本身显失公平,损害少数群体合法权益时,其合法性基础已然动摇。46户赞同对19户反对,不能以“多数”名义掩盖对“少数”合法权益的侵害。 历史承诺的落空风险:方案一未考虑我们这批七年前即已提前腾退宅基地的村民的特殊情况。若按此方案执行,当年政府文件中白纸黑字的承诺将对我们而言极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这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我们基于对政府信任而产生的信赖利益,违背了依法行政和诚信原则。 第三部分:对我们家庭的具体不公影响与实质伤害 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或“雪上加霜”的艰难抉择:在方案一下,我们家庭大概率在抽签中落空,无法获得任何社保保障,成为此次征地中“被遗忘”的牺牲者。小概率中签则意味着在失去土地后,立即陷入是否要举债7.5万元来“购买”保障的两难困境。无论哪种结果,我们的境况都比失地前、比许多失地程度轻的家庭要恶劣得多。 历史贡献与当前牺牲得不到认可:我们七年前的提前搬迁是对项目建设的重大支持,当前的完全失地是为公共利益做出的重大牺牲。然而,方案一对此没有任何倾斜或照顾,使我们感到贡献被忽视,牺牲被漠视。 长远生计陷入高度不确定与焦虑:土地是农民最后的保障。失去土地后,社保是我们对未来生活信心的基石。方案一使我们家庭的这块基石摇摇欲坠,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生存焦虑。 第四部分:我们的严正诉求与合理建议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我们坚决反对现行“方案一”。我们强烈恳请并相信上级政府能够主持公道,纠正错误。我们具体诉求如下: 立即中止执行“方案一”。请求县人民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下发行政指导或监督意见,责令晋原镇镇东村暂停基于该方案的一切分配程序。 责令重新制定分配方案。必须摒弃以“人口数”和“抽签”为核心的错误思路,责成由晋原镇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全程指导监督,组建包含法律顾问、专业人员和不同类别村民代表的工作专班。 确立“以失地程度为核心,综合考量”的科学分配原则。新方案必须优先确保像我们这样宅基地、耕地、自留地被征收、家庭成员数量又处于弱势地位的“失地户”的基本保障权利。 单独考虑并兑现历史承诺。对于七年前已签订协议并提前腾退宅基地的村民,应依据当年协议承诺,在本次社保安置中予以明确体现和优先落实,这是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的底线要求。 保障全流程公开透明与村民实质参与。新方案的制定过程、基础数据、测算方法、分配结果必须全程公开,并召开由全体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听证会或说明会,确保程序正义。 我们不愿也无力参与一场规则不公的“人口赌博”和“金钱游戏”。我们只求一个能实事求是反映我们损失、能公平给予我们应得保障、能温暖兑现当年承诺的合法合理方案。 我们坚信,在法治中国、公平正义的阳光之下,我们的合法诉求必将得到重视和妥善解决。我们急切期待各位领导的明确答复与积极作为。
iIWUD_1765273771 (来自wap) 2025-12-09 17:49:32
销售说的那些配套设施一样都没有。晚上睡觉噪音也大

大邑交通常年违法占道行驶不管 已办结 投诉 交通 不限

雪山大道二段从官渡中学开始,至高铁站优山樾园锦祥路对面公交车站路段,每天早上班高峰期和下班高峰期时段,常年机动车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交警只在该路段共计2个红绿灯正下方站立,只是站立,任凭机动车在眼皮子底下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即使拥堵插挂都视若无睹,常年以来从来不管不问,该路段严重安全隐患。 还为机动车找借口将违法占道硬说成是借道行驶,关于正确借道行驶见下图 要求各行其道,还非机动车道安全、畅通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保障对象”的原文描述“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可知当农名在被征地时社保名额数为集体内内总征地数/人均占有土地数量。 而人均占有土地数量为,村集体总土地面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今有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镇东村5组,因为成温邛告诉扩建项目征地拆迁,政府文件在计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将原本的281位成员,统计为248位成员,该问题向村支书反映后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答(已有一周多的时间),村支书只是告诉我们他当初上报的名额确实是281人,为啥最终统计为248人,他也无从得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本村小组内并未有法条中描述的人员出现,不知道为何在计算却被踢掉了33个名额。同时查阅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相关文件,并未见任何文件有相关新增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描述。因此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应该是281人。同时地级市以下的行政单位也无权对国家法律进行修改,不知大邑政府在踢除那33人是所依赖的文件为何种文件,该文件的合法性是否明确。 且当前此问题未被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村支书却急催着村名进行名额分配,强迫村名在分配方案尚未确认细节的情况下进行投票。 肯请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实施的政策合法性进行相关审阅,同时对镇东村5组被强制去除了33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件事,进行完整的答复

大邑县镇东村5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无故提除 已办结 咨询 三农 农村征地拆迁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保障对象”的原文描述“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可知当农名在被征地时社保名额数为集体内内总征地数/人均占有土地数量。 而人均占有土地数量为,村集体总土地面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今有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镇东村5组,因为成温邛告诉扩建项目征地拆迁,政府文件在计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将原本的281位成员,统计为248位成员,该问题向村支书反映后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答(已有一周多的时间),村支书只是告诉我们他当初上报的名额确实是281人,为啥最终统计为248人,他也无从得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本村小组内并未有法条中描述的人员出现,不知道为何在计算却被踢掉了33个名额。同时查阅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相关文件,并未见任何文件有相关新增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描述。因此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应该是281人。同时地级市以下的行政单位也无权对国家法律进行修改,不知大邑政府在踢除那33人是所依赖的文件为何种文件,该文件的合法性是否明确。 且当前此问题未被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村支书却急催着村名进行名额分配,强迫村名在分配方案尚未确认细节的情况下进行投票。 肯请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实施的政策合法性进行相关审阅,同时对镇东村5组被强制去除了33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件事,进行完整的答复。 若下级政府行为不合法,恳请上级政府根据实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镇东村5组从新计算相关失地赔偿。 同时在此问题解释清楚前,暂停现有分配流程

关于楼上住户长期在家跑跳发出噪音 已受理 投诉 城建 物业管理

楼上住户长期晚上在家跑跑跳跳 ,几次向物业投诉协商楼上都屡教不改 ,还变本加厉, 严重影响我学习。以下附图片和视频。

在这几天路增加潮汐车道嘛 已办结 投诉 交通 交通拥堵

现在机动车保有量较大,希望在雪山大道一段和大邑大道通达路口至雪山大道二段非机动车道为机动车增加潮汐车道!!!每天逆行车辆巨多,有了潮汐车道,该路段的机动车可以放心逆行,我们非机动车行驶也有安全保障!

自来水压太低 已办结 求助 三农 农村供水

grXMs_1764852769 (来自wap) 2025-12-04 20:53:02
大邑沙渠董场正雄小区水压太低,几年前就反应过,现在人口集中居住,水压越来越低。望领导关注一下民生问题。

大邑县沙渠街道中医院 已办结 咨询 卫生健康 医疗机构管理

GxrCK_1764760829 (来自wap) 2025-12-03 19:34:53
尊敬的领导: 请问下沙渠街道中医院为什么迟迟没有开工?好久能开工修建完成?

交通拥堵。 已办结 建言 交通 交通拥堵

潘家街四段随时都在拥堵完全有条件优化成三条车道,建议优化成三车道。

沙渠镇大邑中医院为啥还不修建 已办结 投诉 卫生健康 医疗机构管理

fWqFR_1764646144 (来自wap) 2025-12-02 11:43:42
大邑沙渠街道五矿西湖未来城物业费太高,周边配套中医院,学校,菜市场什么时候完善,天新大快速路什么时候修建。
xixxi1 2025-12-02 00:57:45
一个山里流出的小河道因山洪暴发淤积严重,过了两个汛期仍然未清理,多次反应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现就小河道的疏浚问题,咨询以下问题: 1.对于一个小河道,其疏浚由县里哪个单位部门牵头负责? 2.疏浚是否因为会产生砂石就不能让砂石上岸? 3.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的疏浚上岸的砂石由县属国企接收处理的规定是否还适用于当前? 4.对于群众多次反应的河道未清理问题是否有监管?监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盼花水湾,西岭雪山能通公交车 已办结 咨询 交通 公交车管理

据了解,大邑县除花水湾,西岭雪山以外的区域都先后开通了公交车,广大人民群众都分享了社会进步的红利。请问花水湾,西岭雪山能开通公交车吗?有具体时间吗?

关于成温邛高速扩容占地社保分配问题 已办结 求助 三农 农村征地拆迁

近期成温邛高速扩容,占用镇东村多处集体士地,组内通知有51个社保名额,但是队长在组织分配时,不仅不优先分配给占用宅基地的失地户,而是要求按人头在全生产队抽取,还分配方式明显不合理,但是拆迁户毕竟是少数,在村集体投票中不占优势,请问这种形式如果救济自己的权益呢?

关于楼上住户长期往楼下泼脏水一事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物业管理

楼上住户长期在傍晚时分往厨房窗口泼脏水,几次向物业投诉协商楼上住户都置之不理,甚至变本加厉,请领导进行协商处理。
大邑优山澜园和优山樾园小区因多台电梯出现故障严重安全隐患问题,故在10月份联系蒂升电梯原厂来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此前谈好,修好后至今不提出支付费用,电梯又出现问题,导致现在要求原厂来维修,原厂不来。 目前合作的奥菱维护公司因技术不佳对电梯问题无法维修。 现在要求嘉宝物业公司遵守承诺尽快支付前期维修费用,才好联系进行后续的维修工作。
优山澜园和滨江壹号院小区后门外河边区域,经常有市民在此处野炊野餐,特别天气好时,所以几年来导致都有三轮摊贩轮流在此处喇叭叫卖,几十个轮流来,天气好从早上10点过开始到下午6点持续,比如有陈记小吃,洪茹小吃,杨记小吃,卖油豆腐的等等,投诉几年之久,还一套官话了解了解,几年还不了解?不处理不解决还需要了解?只会宣传劝导?各部门互相推诿,严重工作不作为,不学习不按照噪音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噪音重灾区要求驻守,也不履行。经常就在滨江新城河边驻守停几辆车,十几个人摆壳子。 要求驻守,彻底清除解决,坚决抵制住宅区喇叭扰民。
rksug_1713332439 2025-12-16 08:57:24
大邑县雪山大道二段沿路10公里左右的非机动车道,特别是官渡中学和自来水公司外上班高峰期,和锦绣一方外下班高峰期时段,常年以来每天都是被机动车违法占道行驶,特别现在又在修建道路,更是导致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全部在非机动车道堵塞,常年严重安全隐患。关键是在红绿灯下面还有交警,看到拥堵甚至已经出现插挂和吵架情况,也从来不管,确实不知道交警是站在那里做什么的,在上下班高峰期严重安全隐患。 要求交通部门必须落实实际行动,拿出有效行动杜绝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不是走过场,现在是严重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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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网线树技低矮

uUPjh_1649856990 2025-12-15 18:13:54
11月25日求助的问题到现在都还没有达到处理、请这是为什么、求助的问题是、网线树枝低矮、地址是大邑县新场镇龙桥村11组(徐河坝)徐河坝往晋原镇黄土村方向(徐河坝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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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Ugq_1727754906 2025-12-15 14:48:20
因保利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大邑县分公司滨江壹号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本人有两千多元物业费尚未缴清,物业公司违规向四川律火催收公司提供业主家人的联系方式,导致家人两个多月来每日收到多条催收短信,严重影响家人的工作生活,业主本人我却没有收到催收短信和电话,我打物业公司电话要求他们向四川律火提供业主本人的电话,物业公司以这是公司安排,无法更改。 请相关部门能帮忙让其催收公司找债体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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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bI_1764514785 2025-12-09 20:43:00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镇东村5组的村民,也是本轮成温邛公路扩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中,宅基地、耕地、自留地被合法征收且家庭成员仅2-3人的多户拆迁家庭。 镇东村5组全村约71户家庭,集体经济成员281人,本次征地涉及34户2018年腾地拆迁的家庭宅基地被占、部分家庭耕地被占和部分集体用地被占,可安置社保51个名额,去除在历次征地中享受失地社保的村民30个、事业编制人员3个,共248名成员参与社保名额。现村上举行了村民代表大会,有46户投票同意以方案一形式分配社保名额,19户同意方案二,村上决定以方案一分配社保,具体方式是以户为单位,5人一组进行抽签,抽中者得1个社保名额,家庭成员够5人的直接分配1个社保名额,家庭成员不足五人的与其他家庭组成五人抽签,抽中者得1个社保,抽中社保的家庭,人员不足5人的,以每人2.5万的差额补出赔偿款给未分得社保的人员。此次拆迁中涉及的宅基地在7年前便在政府组织下预先进行了腾地拆迁,进行了住房安置,但未匹配社保,当时搬迁文件中承诺“待征地批文下达后,依征地安置方案批复时间作为失地农民参保的时间,按政策解决需安置的农业人口”。 近日,我们获悉了本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成温邛公路扩容项目征地拆迁社保名额分配方案一的决议。在仔细研读并理解该方案具体条款后,我们深感震惊与不安。我们多户家庭属于拆迁户,在本次征地中还有耕地、自留地被占,但家庭仅有2-3名成员,在这个方案中抽中社保几率很小。我们认为该方案不仅在程序上与实体上存在重大瑕疵,更在实质上严重背离了国家关于征地拆迁“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根本原则,对我们家庭以及其他类似境况的村民构成了显失公平的制度性歧视与合法权益侵害。 我们现怀着对法治的信仰和对组织的信任,特此提交本份情况反映书,恳请上级领导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叫停该不合理方案,并责成相关单位重新依法依规、公平合理地制定社保安置分配方案。 第一部分:基本事实与历史背景 本次征地核心事实:我们几户家庭属于本次成温邛公路扩容项目直接涉及的34户拆迁家庭。此次征收,不仅占用了我们的宅基地(该宅基地已于七年前配合政府工作预先腾退),同时征用了我们家赖以生存的承包耕地和自留地。我们家庭完全丧失了在该区域的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依托,失地程度彻底,长远生计面临严峻挑战。 不可忽视的历史承诺:尤为关键的是,我们家以及另外34户邻居的宅基地,早在约七年前,即在相关部门的动员和组织下,为支持地方发展,提前完成了腾退搬迁,并接受了当时的住房安置。然而,在当年(2018年)的《晋原街道成温邛高速路沿线整治项目工作方案》中,白纸黑字明确载明:“待征地批文正式下达后,依征地安置方案批复的时间作为失地农民社会参保的时间,按政策解决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见附件)。这一庄严承诺,是我们当年舍小家、顾大局,提前数年离开祖居故土的重要前提和信赖基础。 现行分配方案概要:根据村上通过的“方案一”,51个社保名额将在248名符合条件的成员中分配。其核心规则为: 以“户”和“五人”为基本单位:家庭成员数达到或超过5人的户,直接获得1个社保名额。 “抽签赌博”式分配:家庭成员不足5人的户,需与其他不足5人的户随机组合成5人小组,通过抽签决定该小组内唯一一个社保名额的归属。 “金钱赎买”附加条款:若一个不足5人的家庭“幸运”抽中社保名额,则必须向同组内未中签的家庭成员,按“缺额人数×2.5万元/人”的标准支付现金补偿。例如,一个2人家庭若中签,需额外支付(5-2)×2.5万=7.5万元。 第二部分:对“方案一”系统性、结构性不公的法理与情理分析 该方案是一个将“人口数量优势”、“运气赌博”和“金钱赎买”结合的产物,其不合理性根植于设计逻辑本身: (一) 违背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与立法宗旨 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为弥补农民因失去土地而丧失的长期生活保障,依法设立的一项具有人身专属性、社会共济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障权利。其分配必须遵循“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和“重点保障失地农民”的原则。方案一将其转化为可由“家庭人口数”直接兑换、或通过“抽签”获得、最后甚至需要用数万元现金“补差价”才能完整享有的“商品”或“奖品”,完全异化和亵渎了社会保障的公共福利属性,与《社会保险法》及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 (二) 构成对少数人口家庭的“三重制度性歧视” 对于我们这样仅有2-3名成员的家庭,方案一设置了难以逾越的三重障碍: 第一重:资格获取的“概率歧视”。我们无法像5人以上家庭那样“直通”获得资格,必须进入概率极低的“多人抽签赌局”。在248人竞争51个名额的背景下,我们家庭的实质获配概率被不公平地大幅降低。 第二重:经济负担的“附加条款”。即使我们以极低概率“中签”,等待我们的不是保障的喜悦,而是高达7.5万元的巨额现金支付义务。这意味着,我们在失去土地后,若要获得本应享有的基本保障,必须先背负上一笔沉重债务。这无异于对失地农民的“二次剥夺”,将社会保障变成了“花钱买保障”的赤裸裸交易,使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望而却步,实质上剥夺了他们的平等参与权。 第三重:权利与义务的严重失衡。对比来看,一个5人以上家庭,可能失地很少甚至没有新增失地,却能“零成本”获得一个完整社保名额。而我们家庭,作为宅基地、耕地、自留地被征收的“失地户”,在方案一下却可能要么什么也得不到,要么得到的同时必须支付巨款。这种“损失越大,机会越小,代价可能越高”的逆向调节结果,是任何公平正义理念都无法接受的。 (三) 脱离“以失地程度为核心”的补偿安置根本原则 征地补偿安置,核心在于弥补“损失”。社保安置作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环,理应优先、重点保障失地比例最高、失去生产资料最彻底、未来生计风险最大的家庭。方案一对所有家庭被征用的宅基地面积、耕地等级与面积、综合失地比例等关键事实视而不见,粗暴地以“家庭人口数”作为核心甚至唯一的分配参数。这导致的结果是:社保资源的分配与“失地”这一基本事实严重脱节,无法实现保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违反了征地安置工作的基本逻辑。 (四) 程序合法性存疑,且漠视历史承诺与信赖利益 表决程序的局限性: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不能违反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当决议内容本身显失公平,损害少数群体合法权益时,其合法性基础已然动摇。46户赞同对19户反对,不能以“多数”名义掩盖对“少数”合法权益的侵害。 历史承诺的落空风险:方案一未考虑我们这批七年前即已提前腾退宅基地的村民的特殊情况。若按此方案执行,当年政府文件中白纸黑字的承诺将对我们而言极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这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我们基于对政府信任而产生的信赖利益,违背了依法行政和诚信原则。 第三部分:对我们家庭的具体不公影响与实质伤害 面临“竹篮打水一场空”或“雪上加霜”的艰难抉择:在方案一下,我们家庭大概率在抽签中落空,无法获得任何社保保障,成为此次征地中“被遗忘”的牺牲者。小概率中签则意味着在失去土地后,立即陷入是否要举债7.5万元来“购买”保障的两难困境。无论哪种结果,我们的境况都比失地前、比许多失地程度轻的家庭要恶劣得多。 历史贡献与当前牺牲得不到认可:我们七年前的提前搬迁是对项目建设的重大支持,当前的完全失地是为公共利益做出的重大牺牲。然而,方案一对此没有任何倾斜或照顾,使我们感到贡献被忽视,牺牲被漠视。 长远生计陷入高度不确定与焦虑:土地是农民最后的保障。失去土地后,社保是我们对未来生活信心的基石。方案一使我们家庭的这块基石摇摇欲坠,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生存焦虑。 第四部分:我们的严正诉求与合理建议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我们坚决反对现行“方案一”。我们强烈恳请并相信上级政府能够主持公道,纠正错误。我们具体诉求如下: 立即中止执行“方案一”。请求县人民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立即下发行政指导或监督意见,责令晋原镇镇东村暂停基于该方案的一切分配程序。 责令重新制定分配方案。必须摒弃以“人口数”和“抽签”为核心的错误思路,责成由晋原镇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全程指导监督,组建包含法律顾问、专业人员和不同类别村民代表的工作专班。 确立“以失地程度为核心,综合考量”的科学分配原则。新方案必须优先确保像我们这样宅基地、耕地、自留地被征收、家庭成员数量又处于弱势地位的“失地户”的基本保障权利。 单独考虑并兑现历史承诺。对于七年前已签订协议并提前腾退宅基地的村民,应依据当年协议承诺,在本次社保安置中予以明确体现和优先落实,这是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的底线要求。 保障全流程公开透明与村民实质参与。新方案的制定过程、基础数据、测算方法、分配结果必须全程公开,并召开由全体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听证会或说明会,确保程序正义。 我们不愿也无力参与一场规则不公的“人口赌博”和“金钱游戏”。我们只求一个能实事求是反映我们损失、能公平给予我们应得保障、能温暖兑现当年承诺的合法合理方案。 我们坚信,在法治中国、公平正义的阳光之下,我们的合法诉求必将得到重视和妥善解决。我们急切期待各位领导的明确答复与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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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WUD_1765273771 2025-12-09 17:49:32
销售说的那些配套设施一样都没有。晚上睡觉噪音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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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NUC_1706597440 2025-12-08 19:52:24
雪山大道二段从官渡中学开始,至高铁站优山樾园锦祥路对面公交车站路段,每天早上班高峰期和下班高峰期时段,常年机动车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交警只在该路段共计2个红绿灯正下方站立,只是站立,任凭机动车在眼皮子底下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即使拥堵插挂都视若无睹,常年以来从来不管不问,该路段严重安全隐患。 还为机动车找借口将违法占道硬说成是借道行驶,关于正确借道行驶见下图 要求各行其道,还非机动车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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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bI_1764514785 2025-12-07 11:43:30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保障对象”的原文描述“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可知当农名在被征地时社保名额数为集体内内总征地数/人均占有土地数量。 而人均占有土地数量为,村集体总土地面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今有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镇东村5组,因为成温邛告诉扩建项目征地拆迁,政府文件在计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将原本的281位成员,统计为248位成员,该问题向村支书反映后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答(已有一周多的时间),村支书只是告诉我们他当初上报的名额确实是281人,为啥最终统计为248人,他也无从得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本村小组内并未有法条中描述的人员出现,不知道为何在计算却被踢掉了33个名额。同时查阅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相关文件,并未见任何文件有相关新增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描述。因此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应该是281人。同时地级市以下的行政单位也无权对国家法律进行修改,不知大邑政府在踢除那33人是所依赖的文件为何种文件,该文件的合法性是否明确。 且当前此问题未被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村支书却急催着村名进行名额分配,强迫村名在分配方案尚未确认细节的情况下进行投票。 肯请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实施的政策合法性进行相关审阅,同时对镇东村5组被强制去除了33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件事,进行完整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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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FON_1646264465 2025-12-07 11:34:04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保障对象”的原文描述“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区(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可知当农名在被征地时社保名额数为集体内内总征地数/人均占有土地数量。 而人均占有土地数量为,村集体总土地面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今有成都市大邑县青霞街道镇东村5组,因为成温邛告诉扩建项目征地拆迁,政府文件在计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将原本的281位成员,统计为248位成员,该问题向村支书反映后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答(已有一周多的时间),村支书只是告诉我们他当初上报的名额确实是281人,为啥最终统计为248人,他也无从得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本村小组内并未有法条中描述的人员出现,不知道为何在计算却被踢掉了33个名额。同时查阅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相关文件,并未见任何文件有相关新增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描述。因此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应该是281人。同时地级市以下的行政单位也无权对国家法律进行修改,不知大邑政府在踢除那33人是所依赖的文件为何种文件,该文件的合法性是否明确。 且当前此问题未被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村支书却急催着村名进行名额分配,强迫村名在分配方案尚未确认细节的情况下进行投票。 肯请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实施的政策合法性进行相关审阅,同时对镇东村5组被强制去除了33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件事,进行完整的答复。 若下级政府行为不合法,恳请上级政府根据实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镇东村5组从新计算相关失地赔偿。 同时在此问题解释清楚前,暂停现有分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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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hwu_1764940835 2025-12-05 21:37:51
楼上住户长期晚上在家跑跑跳跳 ,几次向物业投诉协商楼上都屡教不改 ,还变本加厉, 严重影响我学习。以下附图片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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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HV_1764915012 2025-12-05 14:21:48
现在机动车保有量较大,希望在雪山大道一段和大邑大道通达路口至雪山大道二段非机动车道为机动车增加潮汐车道!!!每天逆行车辆巨多,有了潮汐车道,该路段的机动车可以放心逆行,我们非机动车行驶也有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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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自来水压太低

grXMs_1764852769 2025-12-04 20:53:02
大邑沙渠董场正雄小区水压太低,几年前就反应过,现在人口集中居住,水压越来越低。望领导关注一下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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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rCK_1764760829 2025-12-03 19:34:53
尊敬的领导: 请问下沙渠街道中医院为什么迟迟没有开工?好久能开工修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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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交通拥堵。

gOmnM_1764729508 2025-12-03 10:52:11
潘家街四段随时都在拥堵完全有条件优化成三条车道,建议优化成三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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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qFR_1764646144 2025-12-02 11:43:42
大邑沙渠街道五矿西湖未来城物业费太高,周边配套中医院,学校,菜市场什么时候完善,天新大快速路什么时候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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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xi1 2025-12-02 00:57:45
一个山里流出的小河道因山洪暴发淤积严重,过了两个汛期仍然未清理,多次反应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现就小河道的疏浚问题,咨询以下问题: 1.对于一个小河道,其疏浚由县里哪个单位部门牵头负责? 2.疏浚是否因为会产生砂石就不能让砂石上岸? 3.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的疏浚上岸的砂石由县属国企接收处理的规定是否还适用于当前? 4.对于群众多次反应的河道未清理问题是否有监管?监管部门是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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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Rcx_1657610497 2025-12-01 09:23:20
据了解,大邑县除花水湾,西岭雪山以外的区域都先后开通了公交车,广大人民群众都分享了社会进步的红利。请问花水湾,西岭雪山能开通公交车吗?有具体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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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JbI_1764514785 2025-11-30 23:08:31
近期成温邛高速扩容,占用镇东村多处集体士地,组内通知有51个社保名额,但是队长在组织分配时,不仅不优先分配给占用宅基地的失地户,而是要求按人头在全生产队抽取,还分配方式明显不合理,但是拆迁户毕竟是少数,在村集体投票中不占优势,请问这种形式如果救济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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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RHC_1764502292 2025-11-30 19:35:03
楼上住户长期在傍晚时分往厨房窗口泼脏水,几次向物业投诉协商楼上住户都置之不理,甚至变本加厉,请领导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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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sug_1713332439 2025-11-30 16:10:33
大邑优山澜园和优山樾园小区因多台电梯出现故障严重安全隐患问题,故在10月份联系蒂升电梯原厂来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此前谈好,修好后至今不提出支付费用,电梯又出现问题,导致现在要求原厂来维修,原厂不来。 目前合作的奥菱维护公司因技术不佳对电梯问题无法维修。 现在要求嘉宝物业公司遵守承诺尽快支付前期维修费用,才好联系进行后续的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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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sug_1713332439 2025-11-30 16:05:35
优山澜园和滨江壹号院小区后门外河边区域,经常有市民在此处野炊野餐,特别天气好时,所以几年来导致都有三轮摊贩轮流在此处喇叭叫卖,几十个轮流来,天气好从早上10点过开始到下午6点持续,比如有陈记小吃,洪茹小吃,杨记小吃,卖油豆腐的等等,投诉几年之久,还一套官话了解了解,几年还不了解?不处理不解决还需要了解?只会宣传劝导?各部门互相推诿,严重工作不作为,不学习不按照噪音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噪音重灾区要求驻守,也不履行。经常就在滨江新城河边驻守停几辆车,十几个人摆壳子。 要求驻守,彻底清除解决,坚决抵制住宅区喇叭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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