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尊敬的县委书记
投诉人:张雅玉
联系电话:158XXXX8372
联系地址:金堂县赵镇中兴寺路28号
被投诉单位:成都代妈禧宝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金大道661号院附81号
联系电话:028-64321668
投诉事项:
本人是一名中共党员,也是一名宝妈。现依法向贵会反映成都代妈禧宝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在提供育儿嫂服务过程中的严重不诚信行为。该公司的所作所为不仅侵害了我作为一名女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对婴幼儿的成长环境造成了干扰,与国家鼓励生育、优化育儿支持政策的导向严重不符。
事实与理由:
一、恶意欺瞒,破坏家庭育儿稳定性,直接损害妇女儿童权益
2025年3月,本人通过该公司聘请育儿嫂照顾二宝,合同服务期至2026年3月10日。合同约定,服务期内若阿姨下户,公司应免费更换直至满意。
2026年2月底3月初的一个周三(因为是阿姨微信截图,不明确是哪个周三),第二位育儿嫂向该公司明确表示“6号做完满一个月,这个月做了就不做了”(有阿姨微信聊天记录佐证)。然而,该公司李某故意向本人隐瞒这一关键信息,并唆使阿姨正常工作至合同期满日(3月10日)才突然离职,并嘱咐阿姨不要提前和本人提起要离职的情况。本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失去育儿帮手,不得不紧急调整工作,给本人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
出现以上事件后,本人于身边走访亲友同事发现,该中介公司李某在服务其他家庭时还多次出现违规操作:与雇主商议一个更高的价格,付阿姨工资时不合理扣除阿姨部分费用,反而诬陷是雇主对阿姨不满意,雇主要求少付工资所致(有人证可以作证)。这种两头欺瞒的行为与上述事件性质同等恶劣。
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家庭育儿环境的稳定性。对于婴幼儿而言,频繁更换照顾者极易导致孩子产生不安全感,影响期身心健康发展。该公司李某为一己私利,置妇女儿童权益于不顾,性质恶劣。
二、违规收费与偷税嫌疑,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人在身边走访亲友同事时同时还发现,该公司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不明确。合同里明确包括收取中介和管理费,但日常工作中并没有体现管理内容。在同一时期对不同客户实行不同收费标准,涉嫌价格歧视。同时,所有收费均通过私人微信转账完成,且并未开具任何正规发票,存在隐匿收入、偷逃国家税款的重大行为。这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与国家鼓励生育政策背道而驰
当前,国家大力鼓励生育二孩、三孩,并号召全社会为妇女育儿创造良好环境。家政服务行业作为育儿支持体系的重要一环,本应诚信经营,为家庭解除后顾之忧。然而,该中介公司李某的行为,不仅没有帮助家庭育儿,反而人为制造障碍,打击了家庭聘请专业育儿服务的信心。这种行为让更多的宝妈对育儿相关的家政服务行业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从而进一步加重生育担忧和恐惧。这种“竭泽而渔”的短视行为,与国家的政策导向形成鲜明反差。
投诉请求:作为一名党员,我有责任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更有责任为身边的妇女姐妹和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诚信的生活环境。恳请领导:
1、调查核实:对该公司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其在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恶意欺瞒、损害家庭育儿稳定性的问题。
2、监督整改:要求有关部门约谈该公司负责人,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与社会危害性,督促其规范经营、诚信服务,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育儿服务中的合法权益。
3、联合执法:如发现其存在价格违法、偷税漏税等其他问题,请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进行联合查处。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相信,在贵会的监督下,此类不诚信企业将得到应有的规范,我们的育儿环境也将更加温暖、可靠。
盼复为感!
投诉人:张雅玉
日期: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