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的岗位是招两人,一比二的比例进入面试,一个笔试第一,两个笔试第二,两个笔试第三,五人进入面试,在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出来后,其他三人自主放弃了这次的岗位,本应让我进入这次的岗位。但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职。在考试发布公告里没有明确指出,如在笔试面试环节出现分数并列等情况,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且只递补一次。导致我在这次考核中被刷。并且在笔试结束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将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公布出来,而是等到收到他人举报,在面试结束后,才公布的笔试成绩。在面试过程中,面试成绩出来前,公然提问考生毕业于哪个学校。同时出现了,在事后拨打公告上的监督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或者刚刚接通就挂断的情况。如果阿坝县的工作人员工作没有存在失职,完全按照正常程序流程来走,我在这次招聘中一定会选择这次我上半年参加教师公招进入面试的另一个地方的另一个岗位,因为我当时早上在四川师范学院参加完笔试后,下午已经赶到了我第二天参加面试的地点,两个地方的面试时间是同一天早上八点。而另一方也是招聘两人,并且在这次面试过程中,只去面试了一人,如果我选择去了另一方,我现在已经在公示阶段了。所以,综上所述,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职,导致了我受到损失。我希望有关部门有关领导,能够给我一个合理公平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味的道歉,一味的推脱责任,甚至逃避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