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姓沙,我岳父王灯甫13689663569,于2024年11月26号到2025年3月9号左右同尹显红、刘高俊和刘天全四人在杨承上的带领下在冕宁县大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冕宁县泸沽镇孙水村七组)当机修工上班,工资由李振发给杨承上,然后他再转给我们。24年11月26号到25年1月18号左右上班54天工资总计贰万壹仟陆佰圆(21600元);年后大概25年2月13号到3月9号左右上班25天工资总计壹万圆(10000元)其中支付了捌仟圆(8000元),剩余贰仟圆(2000元)未支付;现总计剩余工资贰万叁仟陆佰圆(小写23600元)。岳父剩下的贰万叁仟陆佰圆(23600元)工资,尹显红的贰万壹仟陆佰圆(21600元)工资、刘高俊的壹万肆仟柒佰圆(14700元)工资和刘天全的壹万柒仟圆(17000元)工资一直未发,四人总计柒万陆仟玖佰圆(76900元),前面电话联系杨承上催要,大概2025年8月份左右到冕宁大鼎建材有限公司讨要,承诺在今年2月15号之前给付工资,但是现在都还没有发,一直拖欠到现在,家庭开支还有两个娃儿的读书费用都在指望这些工资,2月26号拨打了凉山州12345和12333,到目前为止都未得到有效及时的解决,冕宁县劳动监察支队电话回复收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但岳父他们是文盲执行起来很困难,所以恳请贵部门予以及时处理,帮忙讨要血汗钱,非常感谢!
之前一直求助凉山州政府相关部门,但是事情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冕宁县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称公司停产,要上班了才能调查核实,家里一直等着用这个钱来给孩子交学费生活费,岳父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望贵部门帮忙讨要工人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