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是普格县某中学的一名教师。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凉山州总工会相关文件规定,我按四川/凉山现行标准
凉山州教师工会福利费 · 全年明细(固定标准)
一、全年必发(人人都有)
1. 节日慰问品
法定节日+少数民族节日
全年合计:≤3200 元/人
2. 生日慰问
蛋糕或蛋糕券
全年:≤600 元/人
固定福利一年保底:3800 元(学校不低于这个标准)
二、一次性慰问(遇到才发)
• 结婚慰问:1600 元
• 生育慰问:
一孩:1600 元
二孩:3200 元
三孩:4800 元
• 退休慰问:1600 元纪念品
• 生病住院:每次 1000 元,每年最多2次
三、重要说明
1. 这是四川省总工会统一标准,凉山州、各县市学校必须按此执行,不能超、也不能随意少发。
2. 以上只是工会福利,不包含:绩效、年终奖、十三个月工资、体检、医保、公积金等。
3. 很多学校会足额发放,也就是一年固定节日+生日一共 3800 元。
本人2025年度实际仅领取节日慰问费不足700元,生日慰问从未发放,其他应享有的工会福利也均未落实,与上级规定的标准差距极大,学校也未就未发放、少发放福利作出任何说明和解释。
工会福利是国家明确保障的教职工合法权益,我们一线教师工作辛苦,希望能依法享有应有的福利待遇。
现特向上级部门如实反映情况,恳请领导:
1. 核实各学校工会福利费使用、发放情况;
2. 督促学校按规定足额补发应发未发的工会福利;
3. 规范今后工会福利发放,做到公开透明。
4.学校并为足额发放老师的工会福利不说,还要求教师缴纳工会费,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请各位领导仔细核实各学校工会福利费的发放情况以及工会费缴纳的缘由,给广大教师一个交代,不要再转移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