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后门对面的山坡下面设置了垃圾箱,长期有人在下午时段进行露天垃圾焚烧,焚烧产生的气体味道刺鼻。有几个问题想问一问有关部门:一、此处垃圾焚烧是私人行为还是有关单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垃圾焚烧应予以500——2000元罚款,为何长期无相关部门监管?二、此露天焚烧地为山坡脚下,根据个人观察,经常是每天下午五六点钟开始焚烧,晚上八点过仍有明火未灭且无人看管,此行为是否存在烧山风险,是否符合凉山州禁火令?三、露天焚烧垃圾长期释放有毒有害气体,气味刺鼻难闻且传播覆盖面广,附近有两所学校且很多居民楼、庄家户,涉及群众上千余人,请问长期摄入此类气体市民的身体健康是否有保障?如果身体不适如何溯源及追责?四、此行为是否会导致附近土壤污染及大气污染,此行为的日常行政监管工作是否做到位了?是否达到了 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
在此恳请书记敦促环保、消防、街道社区等单位对此问题进行核实查处,对此问题进行回复,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也切实从源头上重视和治理生态污染和森林防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