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中航东路领地锦绣兰台车位违规只售不租、一楼公共绿化遭擅自占用 恳请协调督办整改
尊敬的省长:
您好!我是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中航东路领地锦绣兰台小区的业主,现实名投诉本小区开发商/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车位只售不租、一楼部分业主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绿化用地的问题,该行为严重侵害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求助,恳请协调相关主管部门督办处理,督促责任方限期整改,恢复业主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小区车位违规只售不租,业主停车权益被严重侵害
本小区规划车位共1664个(地上约200个、地下约1464个),户车比约0.95:1,车位资源本就紧张。但小区开发商及物业服务方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将小区规划内车位仅对外出售明确拒绝向有停车需求的业主提供车位租赁服务,且未在小区内规划合理的临时停车区域,导致小区多数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被迫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中航东路道路两侧。此举不仅造成业主停车极度不便,还导致小区周边道路早晚高峰拥堵,车辆剐蹭、被盗的安全隐患频发,业主多次向物业提出开放车位租赁的诉求,均被物业以“车位仅售不租”为由直接拒绝,未给出任何合理说明。
二、一楼业主擅自占用公共绿化用地,小区公共权益遭破坏
本小区规划绿化率为30%,小区公共绿化用地属全体业主共有。但近期,开发商三期以及小区区域一楼多名业主,擅自对窗外公共绿化用地进行硬化、圈占,部分业主甚至破坏原有绿植、搭建私人设施,将公共绿地占为私人使用,严重破坏了小区整体绿化环境与公共空间秩序。业主发现后及时向物业反馈,要求物业履行管理职责,制止该违规行为并督促侵占方恢复绿化原状,但物业仅简单口头提醒,未采取任何有效制止、整改措施,导致该违规侵占行为持续存在,其他业主对此意见极大。
三、前期维权情况:多次反馈无果,责任方推诿不作为
针对上述两大问题,要求物业开放车位租赁、制止并整改绿化侵占问题,但物业始终推诿敷衍,未出台任何整改方案,属地社区协调后也未取得实质性效果,问题至今悬而未决,业主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四、投诉依据与核心诉求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开发商、物业不得拒绝业主合理的租赁需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破坏;
3.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对小区内违规行为及时制止、报告并协助处理。
(二)核心诉求
1. 责令小区开发商及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开放小区规划车位租赁服务,公示车位权属、租赁价格及收费标准,满足业主合理的停车需求;
2. 责令属地相关部门对小区一楼公共绿化被侵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督促侵占方限期恢复绿化原状,小区物业履行主体管理职责;
3. 对小区开发商、物业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整改情况书面告知投诉人及小区业主;
4. 督促属地主管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小区车位管理、公共区域使用的日常监管,保障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恳请省长百忙之中关注此事,协调凉山州、西昌市相关主管部门督办整改,还小区业主一个有序、合规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