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数智兴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举报信
致:盐源县财政局
被举报供应商: 四川数智兴农科技有限公司
涉事项目: 盐源县2024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县域面源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及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N5134232025000124
举报事由
在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中,中标供应商四川数智兴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制造商信息存在严重造假行为,涉嫌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事实与证据
根据该项目公示的中标文件附件,四川数智兴农科技有限公司声明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奥谱天成(厦门)光电有限公司”。经深度核实,证据如下:
1. 制造商主体完全不存在(主体造假)
通过国家权威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全国范围内均不存在名为“奥谱天成(厦门)光电有限公司”的注册实体。
证据: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显示,仅存在“奥谱天成(厦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2XTEJU3Q)。
定性: 法律意义上,“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组织形式。供应商在严谨的政府采购声明函中填写一个不存在的法人主体,属于虚构事实。
2. 涉嫌通过虚假声明骗取价格评审优惠
四川数智兴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有义务核实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真实性。其填写的制造商更不不存在,导致该结果在法律效力上属于无效。
若该供应商利用此“不存在的公司”名义申报中小企业政策扣除,从而在价格评分中获得优势并最终中标,则构成了通过非法手段扰乱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秩序。
3. 采购人及监管部门应履行核实义务
作为金额巨大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每一笔财政资金的使用都应透明合规。四川数智兴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漏洞如此明显(信用中国一查便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发现后应该立即进行调查。
法律诉求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1、请监管部门依法对四川数智兴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原件核对与真实性审查。
2、取消中标资格: 认定四川数智兴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事实成立,依法废止其中标资格。
3、依法严惩: 将该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