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职工福利体检,存在连续多年指定体检机构、变相强制消费、违规拨付财政资金问题,请求依法核查并纠正。2024年、2025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度体检经费,由单位直接统一拨付至市医院,职工无自主选择权。2026年,体检安排调整为:单位先将体检经费转账至职工个人账户,再要求职工个人将该笔资金全额转账至县医院,并明确强制只能在县医院体检,不允许选择其他任何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上述体检均为年度福利体检,并非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入职体检或法定强制性体检。连续多年指定市医院作为唯一体检机构,属于典型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今年将资金先拨个人、再要求转给县医院,名义是发给个人,实质仍是强制指定消费,未改变限定唯一机构、剥夺选择权的违法性质。福利体检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连续多年直接定向拨付给特定医院,未公开遴选、未引入竞争、未保障职工选择权,不符合公务支出规范、透明、公平的原则,存在廉政风险。
现请求立即取消强制指定市医院体检的违规要求,允许职工在具备资质的多家医疗机构中自愿选择;停止“单位→个人→指定医院”这种变相强制、规避监管的资金拨付方式;规范年度体检组织方式,实行定点多家机构、自愿选择、凭正规票据报销,确保公平、合规、透明;对2024年、2025年、2026年体检经费拨付、机构指定等情况依法依规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