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城乡居民医保暂不能办理特病,职工医保却可办理?盼解答
尊敬的赵市长:
您好!我的家人最近在为办理医保相关业务时,遇到了一个疑问,始终没能找到清晰答案,所以想在这里发帖咨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我的家人参加的是资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糖尿病,在网上知悉可以办理特病认定以减轻后续医疗费用负担。但我家人资阳市中心医院体检后向雁江区医保局提交办理资料后却未生效,被告知城乡居民医保目前暂未开通特病;而我身边有参加职工医保的朋友,同样患有慢性疾病,却顺利办理了特病,享受了相应的报销优惠。
这让我产生了几个疑问,想向领导请教:
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在特病办理政策上为何会有这样的差异?是国家或地方政策层面的明确规定,还是存在其他考量因素(比如基金统筹情况、保障范围设计等)?
城乡居民医保是否有办理特病的相关规划?比如未来是否会逐步开放特病办理通道,让参保居民也能享受这一保障?
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患有需长期治疗疾病的人群,目前是否有其他类似特病的医疗费用减免或保障政策可以申请?
我知道医保政策涉及多方面因素,可能有我不了解的细节,但作为参保人,还是希望能清楚了解两类医保在特病保障上的差异原因,也盼着能为家人找到更合适的医疗费用保障方式。麻烦请相关人员解答一下,非常感谢领导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