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资阳市市委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关心资阳市人口发展与民生政策的普通市民。近年来,国家及四川省层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生育、减轻家庭养育负担的优惠政策,我们对此深感温暖与支持。资阳市也积极响应,制定了相应的生育支持措施,这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市民福祉的高度重视。
在具体了解和学习《资阳市生育支持政策实施方案》中关于育儿补贴的相关规定时,我注意到政策条款中可能隐含了对领取对象婚姻状况的要求。根据我的理解,该政策似乎将育儿补贴的领取资格与“婚姻登记”进行了绑定,即未婚生育的子女家庭可能无法享受此项补贴。
与此同时,我了解到四川省内部分兄弟市州(例如达州市、泸州市、绵阳市、广元市、攀枝花市)在制定同类政策时,已将享受育儿补贴的资格覆盖至所有符合户籍、社保等基本条件的生育家庭,并未将父母的婚姻状况作为前置条件。这一做法更广泛地保障了非婚生儿童的平等权益,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关于“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的精神相契合,确保了所有儿童都能在同等政策阳光下成长。
因此,我特此来信,希望就以下两点进行咨询,恳请予以明确:
1. 政策界定:请问资阳市现行的育儿补贴政策,是否明确将“已婚”作为申领的必要条件?如果是,其政策制定的主要考量是什么?
2. 政策差异:对于四川省内其他已放开未婚生育家庭领取育儿补贴的地区,资阳市未来是否有计划参照其经验,适时修订本地政策,以保障所有在资阳出生的儿童,无论其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都能平等地享受到政府的育儿补贴支持?而且四川卫健委曾在9月提出可以选择其他选项。
我坚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不断优化和完善的过程。提出此咨询,是希望资阳市的惠民政策能够惠及更广泛的群体,进一步提升市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同时也为营造更加包容、公平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回复。
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