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严道镇堡子村六组村民任全兵。父亲任体碧在第一轮承包中有7人份(父亲1份,母亲1份,老大陈红刚1份,老二陈红兵1份,老三任全兵1份,老四任勇1份,爷爷陈少奎1份)承包地。在1989年前后老大陈红刚从原始承包户分割2.5人份(陈红刚1份,陈少奎1份,母亲半份)单独立户,老二陈红兵1989年左右考上乡镇农技员迁出户口,保留承包地,老四任勇1989年考上中专迁出户口,退回承包地给集体另行发包。
以父亲任体碧为代表签订的承包合同有3.5人份(任体碧1份,陈红兵1份,任全兵1份,母亲半份),1998年二轮延包3.5人份土地。自1997年起,由我实际负责全部土地的耕种管护及税费缴纳,义务工出勤。父亲一直跟我生活,和我同一家庭成员,同一户口簿,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直至2025年4月因父亲跌倒瘫痪言语不清,我一个人无法照顾,入住养老院。2025年10月开始均摊700元赡养费。为此,其它三个子女因出了赡养费,要求均分父亲1人份+母亲半份承包地,多次协商未果。2026年2月3日,我不同意且不在场,强行分割我户承包地,我知道后赶回阻止,因情绪激动发生推搡进了派出所,因有队长村上人员在场分割,被视为合理合法,强行栽上黄柏苗,如果我维护自身权益拨除黄柏苗,我就是违法,要赔偿双倍苗子钱。我维权无望,恳请书记为民作主,依照法律法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