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信
尊敬的雅安市教育局领导:
我们是雅安中学的学生,今天怀着满腔愤怒和失望向您投诉!这所本该守护我们成长的学校,却用一条条冰冷的规定,把我们当成随意拿捏的工具,我们受够了!
一、强制穿校服:把我们当没有灵魂的统一零件!
学校像看管犯人一样逼我们天天穿校服,哪怕天气突变、身体不适也绝不通融!只要被抓到没穿,就会被老师当众批评、罚站,甚至记过。我们是活生生的人,不是批量生产的机器人!
法律依据:
教育部2026年《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通知》明确要求,校服管理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严禁强制着装或变相处罚。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学校不得对学生实施不合理的区别对待,强制穿校服已构成对学生人格尊严的侵犯。
二、早操乱收费:把我们的血汗钱当唐僧肉!
学校硬逼着我们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跑早操,跑不好还要被罚!更过分的是,居然还厚着脸皮向家长收“早操管理费”!我们的父母辛辛苦苦赚钱,不是让学校这样巧立名目榨取的!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14条明确禁止学校违反规定收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学生或家长支付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学校强制收取早操费属于典型的强制消费违法行为。
三、非法惩戒:把体罚当家常便饭!
只要早操迟到或没跑,老师就会罚我们扫整个操场,一扫就是几节课!或者让我们补跑回来浪费时间!这些侮辱人格的惩罚,每天都在摧残我们的身心!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12条严令禁止变相体罚,罚扫地、强制补跑已构成对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7条规定,学校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学校的行为已严重违反这一规定。
四、强制剪发:把我们的身体自主权踩在脚下!
学校隔三差五就检查头发,男生必须剃成板寸,女生刘海不能过眉、头发不能过肩!只要稍微不符合标准,就会被老师骂,还威胁不剪就不让进教室!我们连决定自己发型的权利都没有吗?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19条要求,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的管理必须合理适度,不得侵犯学生的身体权和人格尊严。
教育部2026年“20条禁令”中明确禁止学校以仪容仪表为由强制学生剪发,侵犯学生基本权利。
五、扣押物品:把我们的私人物品当战利品!
只要带手机、MP3甚至课外书到学校,就会被老师当场没收,还说要等到毕业才还给我们!我的学习机里存着重要的复习资料,学校这样做,简直是在毁掉我们的学习机会!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第15条规定,学校暂扣学生物品后,必须在“适当时候”交还家长,严禁长期扣押。
《民法典》第267条规定,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学校长期扣押学生物品已构成侵占。
六、滥印资料敛财:把我们当冤大头宰!
学校为了赚黑心钱,居然自己印那些又厚又没用的资料!就像那个读新闻周刊的笔记本,厚得能当砖头,高中三年拼死拼活也写不完,最后只能当草稿本!印之前连问都不问我们一声,印完就逼着我们交钱!这和抢钱有什么区别?
法律依据: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所有资料征订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14条明确禁止学校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服务谋取利益,学校的行为已构成违规牟利。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我们每天都在这样压抑、屈辱的环境里学习生活。学校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更别说什么“立德树人”!我们强烈要求教育局立刻介入调查,让学校把扣我们的东西还回来、把乱收的钱退回来、把那些欺负人的规定全废掉!如果再没人管我们,我们真的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尤其是董鹏飞,杨文波两位年级主任,带头在全校范围内倡导这些行为每天对学生洗脑借助星期一晨会大课间的时间,对学生不断洗脑他们这些行为是正当行为还大肆宣扬发扬这些行为的话语,调查清楚后,请对其严厉问责!!!还学生一个公道,还那些因为学校不合理制度被扣钱的老师一个公道,还那些每天睡眠不足依然要加班加点,还克扣工资的宿管老师一个公道!!!
此致
敬礼!
绝望但仍在抗争的雅安中学学生们
2026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