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县委领导:我是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临江村村民,现要咨询我县关于武胜县2024年第5批次征地补偿方案公告(川府土【2025】200号/武胜府土征【2025】2号),关于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购买社保)的人员数量的计算方法。
在公告中提到的按广安府规〔2024〕1号规定,第十条 被征地需要安置的人员数量,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部分征收的,需要安置的人数=征收土地面积÷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土地面积。请问这个人员数量计算方式是否就是征地安置(购买社保)的人数?如是,文件中提到的“征收土地面积”是否为包含耕地、林地、建设用地各家房屋宅基地的总和?“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土地面积”如何计算?是否会公布?如不是社保安置人数名额,请问如何得知征地安置(购买社保)的人数?本批次的3个村地价、社保安置人数是否都一样?
举例:从征地补偿方案公告中已知征收沿口镇临江村3组土地面积为38697平方米(包含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的总和),现村镇上告知社保安置名额约55人,反推约700平方米土地安置1个人参加社保。请问这个700平方米安置1个人社保是否就是广安府规〔2024〕1号规定文件中提到的“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土地面积”?如果是,是否有文件政策告知“征地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土地面积为700平方米”,在哪能查阅?或者如何计算出得出的?
尊敬的领导,失地农民的安置关乎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请市委领导在百忙之中也及时安排人员调查核实,如果这样计算不合理并纠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