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莲花新村土地增减挂钩集中建房处二期住户,在此投诉观塘镇镇长肖锐等部分前锋区领导干部不作为,助长违规改扩建阻断公共排水沟。
1、事件由来:
2025年3月底4月初,首次发现隔壁夏开族家用泥土和沙子阻断了房屋后公共排水沟,为了改扩建厨房,发现及时,多方交涉下,得以疏通排水沟,恢复了公共排水沟的原貌。
今年9月初,居然出现了更为严重的、恶劣的公然用水泥、砖头阻断公共排水沟事件。屋后公共排水沟又出现了大量积水,而且是严重积水。
2、造成后果:我家房屋后公共排水沟段,严重排水不畅,长期大量积水无法排除,进而慢慢向屋内渗漏,致使屋内出现墙灰脱落等现象。
3、寻求解决历程:(1)曾多次向村镇相关部门反应,如:住村干部王维,莲花片区主任范洪川,观塘镇人民政府镇长肖锐等反映情况,要求尽快解决这一违规改扩建堵塞公共排水沟事情,及时消除人为灾祸隐患。历时近3个月之久,事情始终得到解决。(2)人祸隐患不等人,我们又分别多次地找到了前锋区及广安市相关部门,市上责成区上,区上又责成镇上尽快解决处理。可是,事情还是得不到解决。
4、领导的不作为:为这事真是寝食难安、跑断了腿,耽误了大量的事情,花了不少的电话费和精力,到现在还是得不到解决。就其原因,还是在于以肖锐肖镇长为首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视党性、原则,全程推诿、和稀泥,法制意识淡薄。每次镇政府派去处理事情的人,对受害者态度强硬、嚣张、横蛮霸道,不为老百姓的疾苦而急,还刻意助长违规改扩建之风。请问领导们:党性、原则在哪里?法律在心中吗?公共排水沟,公共设施,按原则处理就这么难吗?
5、受害人的合理诉求:
(1)按原则办事,不是邻居纠纷协商调解的问题,违规改扩建该拆除拆除;
(2)我房屋后公共沟恢复原貌,不同意进行填高、加宽或挖深等操作;
(3)原房屋设计建造时,考虑了我家房屋所处位置环境,意思是隔壁排水沟向右得有一定的向下倾斜度(恢复原来样貌);
(4)隔壁公共排水沟恢复原貌时,不同意用管子等来代替达到倾斜排水目的,杜绝改扩建;
(5)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6)要求造成这一人祸隐患方,合理赔偿受害方因此而产生的吴工、精神损害等赔偿;
(7)对部分领导的不作为等问题,要求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