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广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就我单位在员工休假期间违规克扣出勤工资的问题向您反映情况,恳请政府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整改,以维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育儿假、带薪年休假、婚假等合法假期,且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职工在法定休假期间的工资。然而,我单位在员工休上述合法假期时,均以“缺勤”为由,每天扣除60元的出勤工资,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被扣发工资;
2. 依法享受育儿假期间被扣发工资;
3. 带薪年休假期间被扣发工资;
4. 婚假期间被扣发工资。
我们曾多次与单位沟通,但单位方面始终拒绝纠正。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保障。
我们恳请市长同志责成劳动监察部门对我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行调查,并责令其:
1. 立即停止违规扣发工资的行为;
2. 补发已被扣除的工资;
3. 依法保障职工的各项合法休假权利。
我们相信,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希望市政府能够重视此事,帮助我们解决这一问题。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回复与帮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