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游冬林(身份证号:511,电话:199),是一名普通农民工,今天含泪发帖,恳请大家帮我评评理,也恳请广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帮我要回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一、打工真相:干了3个多月活,包工头签字认账却拒不履约2025年7月5日,我经包工头魏杰(电话:138)招录,进入广安区川渝(广安)协同发展教育试验基地项目(官盛镇理工大学)从事木工岗位工作。当时和魏杰口头约定:日薪32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天晚上加班满5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魏杰负责日常工作安排、考勤记录及工资核算。从7月5日干到10月12日,我踏踏实实上工,从未旷工偷懒。2025年12月16日,魏杰与我核对完工时后,双方签下《工资结算协议》,明确累计拖欠我工资21650元(大写:贰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他还亲口承诺“按5000元/月分期付清”。可没想到,这只是一句空话——之后魏杰仅支付1000元,剩余20650元就再也没了下文!二、讨薪波折:总包分包互相推诿,拿“打卡不全”当挡箭牌,最新交涉仍被踢皮球我多次找魏杰催款,他承诺的付款期限到了之后,却迟迟不兑现。无奈之下,我找到项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协商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卫国,电话:027-65276668)和分包单位四川天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理军,电话:0826-2565666),他们一口拒绝垫付工资,理由竟然是:“你提供的水印相机打卡照片上下班记录不全,不能证明你实际干活了”,甚至还要求“你在武建华达劳务帮过工,就得提供全部在天缘劳务上班这简直是强词夺理!我明明天天在岗,水印相机打卡照片不全根本不是我的责任:每天上班水印打卡照片又不是我在拍,是包工头拍照负责收集的,我打工的工人怎么会收集的齐全入职后我多次找魏杰办理门禁,他总说“正常上班,问题不大,我考勤还是以我们自己走的”,一直拖着不办。直到8月29日,才通过魏杰找的武建华达劳务安全员渠道,办理了该劳务的门禁(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7月5日-7月11日门禁办理前、8月29日-10月12日门禁办好后,我都按要求完成打卡,有完整的门禁打卡记录和收集到的部分水印相机照片佐证;同班组工友也能证明我这段时间的务工情况,绝非凭空索要工资。就在今天,我再次找到项目总包负责人王鑫、天缘劳务的黎冲交涉欠薪事宜,可他俩还是老一套,直接把皮球踢回给包工头魏杰,只说让魏杰给我打欠条了事。魏杰在电话里给出了一个极其敷衍的方案,声称年前最多给我5000元,剩下的欠款要等年后,而且还款期限至少还要拖半年。我当场就明确表态:我是在这个项目上出的力、流的汗,就该在这个项目上拿回我的血汗钱!我坚决不接受这种安排,更不要魏杰拿着其他项目的钱来凑数,这分明就是总包和分包在推卸本该承担的责任!三、我的诉求:只求拿回血汗钱,恳请政府帮我调取证据!作为农民工,我没读过多少书,就想靠力气挣点辛苦钱养家糊口。这20650元是我3个多月起早贪黑、风吹日晒的血汗钱,现在被两家大公司以莫须有的理由拖欠,实在让人绝望!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包单位应当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魏杰是该项目的负责人,他与我签订的工资结算协议属于职务行为,相关支付责任理应由中建三局和四川天缘建设承担,两家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推诿!现在我恳请广安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督促中建三局、四川天缘建设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拖欠我的工资20650元(大写:贰万零陆佰伍拾元整);协调公安、通信部门,调取2025年7月5日-10月12日官盛镇理工大学项目所在地的天网监控,以及我手机号19909024020的基站定位记录,证明我这段时间确实一直在工地上班;让总包先行清偿我的民工工资,再向分包和包工头追偿调查中建三局和四川天缘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还我一个公道!补充说明:此前本人曾就该笔欠款申请支付令,被法院驳回。本次信访及网络发声,相关部门不能再以“已提起诉讼”为由驳回我的合理诉求!我已经准备好了《工资结算协议》复印件、与魏杰的微信聊天记录、打卡照片等证据,随时可以配合调查。也希望看到帖子的网友能帮我转发扩散,让更多人知道这件事,帮我这个农民工讨回公道!附:相关责任人信息总包(中建三局)项目书记:王鑫 138分包(四川天缘)负责人:黎冲 130包工头:魏杰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