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10月15日9时58分,驾车川XD88337于建安北路(思源广场往市民广场方向),行驶至好人家购物中心门口时,路面突然出现一个大水坑,轮胎碾过大坑车,身抖动剧烈,我立即靠边停车检查轮胎,由于下着小雨,不利于观察轮胎,我拍下路面水坑照片,视频。水坑里还有很粗的断面钢筋。几分钟后我拨打了122交警电话,随后交警来了登记信息后离开。去汽车店检查:右前轮中间受损严重,有明显的裂口,右后轮较轻微印迹。本次事故我认为是公路的管理者没有履行职责,导致车轮胎受损,若继续使用该轮胎会给车辆行驶安全带来隐患。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赔偿我车左前轮胎一条,左后轮胎半价损失,目前我已起诉对方。公路作为公共设施,路况不佳导致车辆受损,政府相关部门养护不到位,钢筋裸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无人问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