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向虎),身份证号:511525199204038171联系电话:18783151053住址: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胜村七组5号(原上阳村四组5号)被投诉单位:月江镇人民政府、福胜村村民委员会 信访事由:反映镇政府与村委会非法扣押土地补偿款、拒绝出具耕种证明、推诿不作为问题 一、基本事实我户以家庭联产承包方式,合法拥有本村12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持有我父亲(向天云承包方代表)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载共有人6人,我户4人、亲属户2人,两户户口早已分开、独立生活。我父亲去世后,母亲仍健在,土地一直由我户实际耕种经营此前2019年初月江镇人民政府统一发放柑子树苗我户在该土地上栽种1000余株、面积10余亩,长期投入、合法经营,有耕种事实与地上附着物为证。土地被征收后,应发放我户土地补偿款约70余万元已打17余万给我向虎实际承包户 余下的60余万的款项福胜村村委会月江镇人民政府,以我户与亲属户(2人)存在内部争议为由,无法律依据、无书面决定、无审批手续,将该笔补偿款非法扣押长达两三年,我多次和母亲去找村领导韩书成严千方镇领导肖月亮:说明扣押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扣押期限、处理程序;出具土地耕种证明、地上附着物证明;均被拒绝。原村书记韩书成、七组队长严千方均以“已退休”为由推诿,现任干部不接办、不答复 问题长期悬而不决。二、违法违规要点我户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利人,补偿款应依法足额、及时发放至我户。镇政府、村委会无权以“内部未协商”为由,长期扣押、挪用村民土地补偿款,违反《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征地补偿款应及时足额支付的规定。以“家庭内部纠纷”为由扣押款项,不履行法定发放义务,属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拒绝出具耕种证明,不履行村务服务职责,故意刁难群众。三、具体诉求责令月江镇人民政府、福胜村村委会立即停止非法扣押还有60余万元土地补偿款全额足额发放给我户。
责令被信访单位书面出具:扣押补偿款的法律依据、文件依据、扣押起止时间、资金去向,并公开相关流程。
立即为我户出具土地实际耕种证明、地上附着物(柑子树)证明。追究相关人员非法扣押、、推诿不作为的责任。限期明确答复与办结时限,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我承诺以上内容完全真实,愿承担法律责任。恳请上级部门依法督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投诉人:向虎
日期: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