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眉山市洪雅县*号居民李飞,身份证号为513*。因政府拆迁开发默许阳光上院全覆盖我家排水系统,造成我家房屋长期被水浸泡,致使房屋地基下沉,墙体位移并贯穿开裂,变成D级危房。洪川镇主管拆迁领导高主席告知我们这条路是临时的。但是临时的路基会抬高大约1.5米吗?临时的路就可以让群众房屋一滴水都排不出去吗?就能不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吗?政府和开发商明知道农村自建房长期被浸泡在水里会出现多么严重的后果,在他们修建之前我们已经明确要求他们给我们重新修建排水系统。他们不但不给我们修建排水系统,反而还将施工产生的积水往我家排放,让我家长期被水浸泡。
我们于8月25日开始向主管拆迁领导高主席反应情况并且把相关照片一并递交了,照片上可以清晰看出墙体明显位移并贯穿开裂,地基明显下沉。但是他们没有重视我们反应的问题,未对我家房屋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开发商也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反而相关领导一直要求我们自己找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房屋做安全等级鉴定,并告知我们C级加固,D级重建。我们按照领导要求对房屋做了安全等级鉴定,报告上明确写出我家房屋往开发商施工方向在位移,并且墙体贯穿开裂,地基下沉。我们一拿到鉴定报告后,第一时间(10月9日上午)联系相关领导,但是领导又告知我们找他没用,喊我们自己去找开发商。
10月14日下午社区通知我到政府,其实政府表面上说是帮我们调解,其实就是告知我们是危房。因为我到现场,政府和开发商依旧觉得他们让我家一滴水都排不出去是没有错的,还反问我为什么不自己重新修建排水系统。我们也是按照拆迁主管领导高主席告知我们的C级加固,D级重建向开发商提出了合理诉求,给我们原地重建房屋,结果政府现在说我们要求过高,并且现在又告知我们不能原地重建,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我们这样一次又一次向政府反应问题,政府把我们当一个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就这样被踢了快三个月了,房屋安全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甚至截止今天被全覆盖的排水系统问题也无任何一方出面解决处理。明明我们房子长期都有人居住,每年用电量接近4000度,政府居然说经调查我家房子是年久失修且长期无人居住。政府为什么要这样歪曲事实?居心何在?为什么政府不但不解决问题还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扭曲事实?致使我们一家老小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
鉴于当前房屋安全已严重威胁民生,恳请上级领导予以关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