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本人是眉山市彭山区水郡未来城二期的业主,开发商为眉山麓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镇未来城位于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五一社区。本小区于2022年通知收房,截止目前已交房接近3年。收房时本小区周边的围墙及大门外道路就未建设完成,小区居民出入一直通过开发商设立的临时出入口进出小区,这个临时出入口位于泯东大道快速路一侧,泯东大道车行速度达80码以上,根据:
1.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全文强制) - 4.3.4 第1款: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不应直接与城市快速路相连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第40条:建设工程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规划条件; - 第64条:未取得或未按许可建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拆除、罚款 3.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禁止擅自设置与快速路的出入口;违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罚款 4. 四川省/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细化执行标准)
小区主要出入口(机动车)严禁直接与城市快速路主路连接(可按规划在辅路设置,且须专项论证、审批),这是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已经违反上述规定,且交房3年时间未有任何整改,小区业主多次向彭山相关部门进行反应无果,为保障居民出行安全,请领导责令开发商尽快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