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碑街社区农村村民,现有社区居民李小勇回乡强占宅基地建房,李小勇30年前参加工作,户籍已转为城镇居民户,已在银汉场镇建有6层楼房一栋(占地约100多平方).今年11月中旬李小勇假借母亲陶启玉之名,在我家旁边圈地建房(其母陶启玉也是非农人口,是城镇居民)
我与李小勇本是同胞兄弟父亲早年是教师,父亲在世时母亲就随父把户籍转为了城镇居民户。老宅于上世纪1986年修建,当年用承包地置换该地块为宅基地,母亲和兄弟户口转出后,我一家4口就顺位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当年建房所占地块自然也由我家承担了上交提留,公粮等义务和费税。本世纪初我家为改善居住条件,经审批流程进行了原址改建,当时在母亲的要求下,老宅留下约40平方未曾拆除,她的意思是留给兄弟李小勇,我也无法反对,无权强行拆除。今年11月李小勇擅自扩大占地范围,强占我家猪圈和院坝,填埋我家化粪池和下水道,水沟等,开始在搭建彩钢建房。我好言沟通时对方不但不理,还在言语上进行谩骂和人身威胁,我向当地政府和居委反映后,经多次调解,态度依然蛮横,强行施工,现彩钢瓦搭建完成,地圈梁已经完工。
现我特向国土资源局请教:一,李小勇是否有权以维修老宅之名占地建房。二,母亲陶启玉否是有权对农村宅基地主张权利并以遗产之名过户给李小勇。三,李小勇是否可以假母亲陶启玉之名在农村圈地建房。四,在我家多年背负土地税费,公粮等情况下,该地块权属是否在我。五,在我人身受到威胁下无法主动落实和响应一户一宅政策,是否可以由请局对该地快进行复垦复耕。
向公安部门请教,一,我在受到人身威胁的情况下,安全如何保障。二,在民风淳朴的农村社会,为达到自身目的,对他人进行威胁谩骂,该如何遏制,是否需要重点关注。请贵局对我所提问题公开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