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尊敬的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农业农村局、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领导:
本人系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一名普通农户,现就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分配不公、项目闲置、漠视群众刚需等违规问题,依法进行举报,恳请依规彻查、责令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及中办、国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等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应以保障粮食安全、优先覆盖实际耕种农户、公平公开、建管用统一为原则,项目选址、实施、管护应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惠及常年耕种的基层农户。
当前犍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明显违背政策与法律精神的问题:
1. 项目分配不公,背离惠农初衷:常年外出务工、土地长期撂荒的农户,其承包地被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而我们长期留守、实际耕种、地处偏远村组的普通农户,耕地无水利、道路等基础配套,始终未被纳入建设规划。
2. 建成农田闲置,造成资源浪费:部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因无人耕种长期荒芜,国家涉农资金投入未发挥保耕增产作用,涉嫌公共资源低效使用、项目管护缺位。
3. 漠视群众诉求,侵害农户权益:本人为保障正常耕种,需自掏腰包雇佣机械修缮农田基础设施,多次向镇村及相关部门反映诉求、咨询申报渠道,均未得到明确答复与有效解决,农户合法耕种权益得不到保障。
高标准农田是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工程,上述问题既违反农田建设公平性、实用性、绩效性要求,也损害基层农户切身利益,与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相悖。
据此,本人提出以下诉求:
1. 依法核查犍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分配标准、公示程序,纠正不合理分配问题;
2. 对闲置荒废的高标准农田限期整改,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发挥耕种效益;
3. 将常年实际耕种、基础设施薄弱的农户耕地纳入建设规划,补齐水利、道路配套;
4. 公开调查与整改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本人承诺举报内容真实有据,愿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恳请领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让国家惠农政策真正惠及一线耕种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