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丰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情况反映材料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您们好:
本人周军,1977年2月15日生,内江东兴区三关村人,现任资中县丰灿天然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将资中县丰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的情况,以及有关问题的情况向中央巡视组领导反映,具体情况和诉求如下:
一、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如下:
资中县丰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第一任人法人是蒋聚贤。由于华润天然气公司不安装农村用户,但是老百姓想用天然气,然后资中县各个镇政府共同出文件邀请资中丰灿天然气公司来安装天然气。后经重龙镇领导和华润天然气公司领导协商同意后在华润公司开气口对资中重龙镇,双龙镇,苏家湾镇,马鞍镇实施天然气入户安装,共计安装了五千多户。
第二任法人李文博,经营期间对以上区域实施天然气安装达两千多户。第一任第二任法人共安装了共计七千多户,又卖给第三任法人周波。
第三任法人周波对以上区域安装了两千多户后于2019年八月以160万转卖给第四任法人也是我本人周军。
我本人接手后,对以上区域安装了48户,在这期间对天然气用户收取预存气费230万元后向华润天然气公司缴纳气费260万元。在周军经营期间一直都是亏损状态,每个月气损30万元左右,其中包括人为破坏。在周军经营期间共计拖欠气费400万元。后经县政府协商,由住建局牵头,代管资中县丰灿天然气公司,代管之后,拖欠华润的400万元气费由蒋聚贤出资150万元;付东梅出资50万元;李文博出资50万元;周波出资20万元;周军出资130万元付清了拖欠的气款。
交清气费后由住建局副局长王群波,李股长及公证处人员和华润天然气公司的领导,其中包括丰灿天然气公司历届法人于2021年5月20号在资中县住建局会议室开会。会议期间经过大家的协商,住建局提议,拖欠的400万元气费还清后,由资中县政府和住建局出函承诺历届丰灿天然气公司法人与此事再无关系。 (8月份丰灿天然气公司所有法人又向税务机关补税和缴纳罚款500万元)
在华润公司所欠的气费交清过后,住建局对丰灿天然气公司的办公设施,材料,车辆进行了清算,清算结果71万元(不包括室外管道和用户资产)到如今住建局对这71万元依然没有一个说法。 在周军移交公司给住建局的时候经过了多部门的调查,包括资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综合执法部门,和内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稽查大队。调查结果预存气费都属于正常,天然气安装用户9200户情况属实。
移交公司过后周军多次向资中县住建局索要函件证明此事与丰灿天然气公司历届法人无关,结果住建局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无果。并且在2020年初和2020年中秋节王群波副局长还要求我送了他价值一千元的大重九香烟两条,和价值1300的1573酒四瓶。
在住建局的代管下从2021年5月份至今,以华燃天然气公司的名义在丰灿天然气公司的区域内以6300元一户的价格安装天然气用户多达1800多户,也有证据,包括在村民家里去走访,录像。共计一千多万的钱款却不知去向,而且给手下的员工开不符合职位的高工资。住建局也没有公示这个钱款。
现如今,住建局代管期间又拖欠了华润天然气公司气费400余万元。本该由住建局承担此次气费,但住建局用各种非法手段要求历届丰灿天然气公司法人出资承担。
住建局代管期间所欠的气费没有理由来让历届法人出资缴纳,但是住建局以非法经营的罪名让历届法人出资400万元来补齐住建局代管期间所欠华润天然气公司的气费,实属不服,因此我要求结束住建局代管公司。
资中县公安局在2021年4月以丰灿天然气公司诈骗罪名立案。在资中县公安局经侦部门的调查核实缺不属于诈骗属于合法经营。2022年12月25号资中县公安局又以非法经营罪对丰灿公司历届法人实施抓捕,12月26号周波已经被抓捕,历届法人都已被强制关押一个月,蒋聚贤被罚300万人民币,李文博被罚320人民币,周波被罚100万人民币,周军被罚50人民币。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可以说明,本人接手公司后,没有任何违规违纪,仅仅是接手前不清楚公司情况,接手后面临公司的烂摊子也没有更多的办法扭转困局,但不存在违规违纪,也全力配合了地方政府的政策,以及维稳的政策,自己本身也承担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资中县部分政府部门以及公安局的行为和做法,让人心寒。现在我对公司的状况一无所知,甚至被部分部门威胁面临牢狱之灾,本人现今实属无奈,恳请上级部门彻查此事,还本人一个公道,也给公司一条活路,也恳请上级部门考虑到农村输供气经营的困难,帮忙研究纾困办法,以维持地方稳定。
二、基于以上情况,我的具体诉求如下:
1、历届法人商议想把公司拿回来不让住建局代管,重新好好规划,好好经营,请求结束资中住建局代管公司。
2、请求上级领导核实资中县住建局是否有继续强制代管资中丰灿天然气公司的法律依据。
3、请求上级清查强制代管期间的产生的债权债务情况,资金流动情况,以及强制由丰灿公司前法人或股东承担代管期间的债务是否有法律依据。
4、请求上级领导清查、核实代管期间产生债务的原因,清查是否存在腐败。
5、因为我司仅仅是经营不善,各股东和法人已经承担了数千万的经济损失了,但并不存在任何犯罪行为,故请求监督资中县公安局是否存在滥用侦查权,无证据和理由实施拘留、抓捕。
6、我本人周军被资中县政府各个行政部门,对我进行各种罚款,以欠下百多万债务,现有70多岁年老多病的父母,下有读小学的女儿,我本人现已无法正常生活。
7、实名举报住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三关村一组限实名举报资中县住建局副局长王群波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以职务之便伙同资中县华燃天然气公司张浩私自安装天燃气用户2000于户,涉及金额一千五百万左右,如今钱款不知去向,以上举证均有证据可查,希望纪委监委领导严查
,我已向多部门去举报几次依然没结果,最终都由资中县纪委调查都说没证据,资中县纪委根本没有认真调查,被举报人王群波在资中县政府工作多年,关系网特别复杂。王群波以各种政治手段对我本人以及公司实施打压,根本不把我们老百姓当人,都是以公安部门恐吓威胁,从一开始王群波就伙同华燃公司张浩以职务之便,拿我公司来敛财数额巨大,住建局代管我公司四年多时间,从未账目对我进行公示,现以资中县政府出资2个亿,对我燃气公司管网进行整改,实际经过我多方核算只需要一千万,又不知道有多少钱款落入私人腰包,现在管网基本已整改完工,但是我公司已被强制取缔,包括我公司办公设施材料车辆以及户外管网,到如今住建局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我相信国家相信党相信中央巡视组领导,恳请你们来资中县立案调察,牵涉资中县各政府几十名腐败官员,把这些滥用职权霸权腐败分子绳之以法,还老百姓一片明亮的天空。
情况反映人:周军
2025年 5月 12日
以下是资中县住建局对信件的回复,根本是与我所反映的情况完全不符,欺上瞒下,推诿不作为,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