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人现就内江市辖区内,存在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并上路行驶、公开传播改装信息的违法行为,向贵支队实名举报,具体线索如下:
一、被举报人及涉事车辆线索
1. 被举报人信息:抖音平台用户“雨泽”,抖音号: 87893853144 ,IP属地显示为四川内江,个人主页标注“爱好:喜欢骑车”,账号内公开发布多条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视频与现场图片。
2. 涉事车辆信息:
- 车辆品牌:九号电动自行车(含E50s型号);
- 改装特征:从发布的视频/图片可见,多辆车辆存在二级传动改装、加宽轮胎、大功率电机/电池改装、悬挂系统改装、加装非原厂灯光等行为,已明显改变车辆原厂结构、构造和安全性能,涉嫌严重超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强制性标准;
- 传播行为:被举报人在视频中直接标注“#九号 #二级传动 #九号e50s”等标签,公开展示改装效果,存在诱导他人效仿非法改装的不良导向。
二、违法事实与举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同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电机功率、整车质量、制动性能等均有强制性规定。此类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会大幅提升行驶速度、破坏制动与安全性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内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举报请求
恳请贵支队依法开展以下工作:
1. 对被举报人发布的改装电动自行车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法查处涉事非法改装车辆;
2. 对被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及相应处罚,制止其传播非法改装信息的行为;
3. 加强对内江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辖区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随信附上被举报人抖音账号主页截图、改装车辆视频及图片证据,供贵支队核查。本人承诺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并恳请贵支队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