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居区水木清华小区违规上调物业费及公共收益问题的申诉
申诉人: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水木清华小区业主代表
申诉时间:2026年1月22日
申诉对象: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安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事由与背景
我们是安居区水木清华小区的业主代表。近期,我们在“四川群众呼声”平台看到了针对小区物业费调价、停车费收益问题的官方回复。该回复中多处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现提出申诉,请求主管部门重新调查,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核心问题与事实依据
(一)物业费上调程序严重违规,签字数据完全不实
1. 时间节点违规:2020年1月正值全国新冠疫情爆发初期,国家正推行各类普惠政策以减轻群众负担。然而,小区物业却在此特殊时期,违规启动物业费上调程序。
2. 签字数据虚假:回复中声称“422户业主同意调价”,但经我们逐户走访和业主微信群核实,绝大多数业主从未在调价文件上签字。所谓的“同意签字”,仅为物业与业委会个别人员私下协商形成,完全未经业主大会或法定比例的业主表决通过。
3. 程序违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调整必须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本次调价既未召开业主大会,也未获得法定人数的真实同意,程序完全违法。
(二)公共区域停车费收益公示与使用不透明
1. 回复中声称停车费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并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每年公示明细。但实际情况是,自停车收费实施以来,物业从未向全体业主公开过完整的收益与开支明细,也从未就资金使用方案组织业主大会协商表决。
2. 我们对公共收益的去向和用途存在重大疑虑,要求立即公示所有收支凭证,并就后续使用方案进行公开表决。
三、申诉请求
1. 重新核查签字真实性:请主管部门要求物业提供“422户同意调价”的原始签字材料,并组织业主代表现场核验,对虚假签字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
2. 暂停违规调价执行:立即暂停自2020年1月起实施的物业费上调行为,在重新完成合法合规的业主表决前,维持原0.5元/㎡/月的收费标准。
3. 公示公共收益明细:要求物业立即公示自停车收费以来的所有收益明细、开支凭证,并就后续资金使用方案组织业主大会协商表决。
4.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尽快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就业委会重新选举、物业选聘等业主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讨论和表决。
5. 追究相关责任:对物业及业委会个别人员在此次违规调价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我们全体业主恳请主管部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介入调查并纠正不实信息,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共同推动小区问题的妥善解决。
此致
敬礼!
安居区水木清华小区业主代表(签字/盖章)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