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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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噪音高达90分贝,无法办公无法休息 已受理 投诉 环保 工矿企业噪声

ifBMI_1754556428 (来自wap) 2025-08-07 16:47:50
我们公司是中子服务区的企业,公司窗外今年竖起来了8个充电桩,每个充电桩昼夜不停的发出90多分贝的噪音,还有半夜的争吵声喧闹声,此起彼伏的怪叫声……让我们实在不堪其扰,而且充电桩雨棚严重遮挡阳光,大白天都需开灯才可以办公,现请求: 1.撤除充电桩 2.搬迁我们公司办公楼 以上请求望领导尽快处理
成都市成华区李家沱小区41号房屋不属于三公 司说的1998年12月31日后才进行住房实物分配 范围,也不属于三公司所说的1998年10月1 日以后经过审批新建住房立项计划,由国土部 门审批新增土地建房、财政部拨款的新建、新 购住房。而是属于“此前已报批立项或已开工 的单位自建住房,并于1999年底前竣工交付使 用,可按原房改政策规定的办法向职工出售, 可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规定执行 ” 的范畴 。 1999年单位集中办理李家沱小区41号职工房改 购房事宜时,我们以什么方式放弃购买产权能 提供证据吗?如果说我们1999年便放弃了购买 权,何以2017年又向单位缴纳购房款?这不是 前后矛盾吗?如果1999年集中购房是唯——次 机会,错过这次机会便不再享有购买权,三公 司当时有发文公示告知到每一户未购房者吗? 请出具证据!如果1999年以后单位便不再受理 职工购房改房申请,为什么2000年以后小区 仍有住户通过三公司按照房改房购房政策顺利 办到产权证了?如果三公司不再受理办证事宜 为什么2017我们缴纳购房款时不拒收购房款? 所谓款项由职工私自收取,属于职工个人行为 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我们不是把钱交到九眼 桥桥洞下的,是在华夏公司会上钦点由该田姓 职工负责办理我们购房事宜,我们认为形成表 见代理后,在其在职在岗期间,把钱缴到华夏 公司办公室的(有到华夏公司办公室交款照片 为证)。三公司对职工在岗在职期间的行为没 有监管义务不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吗?如果是这 样,我想请问,社会上有一些公司职工利用职 务之便向客户吃拿卡要的行为为什么会被企业 列入严重违纪范围?那是因为员工的行为代表 公司,公司会因员工的行为对外向受害者赔偿 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对内才去追溯员工的违 纪行为。如果田静只是公司一名清洁工,公司 会把公章交与其保管吗?田静收钱未上交公司 是公司应该追究田静私吞公款的行为范畴而不 是我们和田静的私人交易。如果没有三公司或 者华夏公司的授权,我们为什么会把钱交给田 静而不是唐静张静李静之辈?远的不说,就在今年华夏公司会议上,公司明确表态已下任务书,将此事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启动办证流程,并通知我们再次缴纳购房所需资料(会议和电话均有录音录像),三公司出尔反尔的态度难道仅仅为了应付各级政府质询吗?三公司完全没有必要混淆视听,应该端正态度,正式历史遗留问题
成都市成华区李家沱小区41号房屋不属于三公司说的1998年12月31日后才进行住房实物分配的范围,也不属于三公司所说的1998年10月1日以后经过审批新建住房立项计划,由国土部门审批新增土地建房、财政部拨款的新建、新购住房。而是属于“此前已报批立项或已开工的单位自建住房,并于1999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可按原房改政策规定的办法向职工出售,可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规定执行”的范畴。1999年单位集中办理李家沱小区41号职工房改购房事宜时,我们以什么方式放弃购买产权能提供证据吗?如果说我们1999年便放弃了购买权,何以2017年又向单位缴纳购房款?这不是前后矛盾吗?如果1999年集中购房是唯一一次机会,错过这次机会便不再享有购买权,三公司当时有发文公示告知到每一户未购房者吗?请出具证据!如果1999年以后单位便不再受理职工购房改房申请,为什么2000年以后小区仍有住户通过三公司按照房改房购房政策顺利办到产权证了?如果三公司不再受理办证事宜为什么2017我们缴纳购房款时不拒收购房款?所谓款项由职工私自收取,属于职工个人行为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我们不是把钱交到九眼桥桥洞下的,是在华夏公司会上钦点由该田姓职工负责办理我们购房事宜,我们认为形成表见代理后,在其在职在岗期间,把钱缴到华夏公司办公室的(有到华夏公司办公室交款照片为证)。三公司对职工在岗在职期间的行为没有监管力度不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吗?如果是这样,我想请问,社会上有一些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吃拿卡要的行为为什么会被企业列入严重违纪范围?那是因为员工的行为代表公司,公司会因员工的行为对外向受害者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对内才去追溯员工的违纪行为。如果田静只是公司一名清洁工,公司会把公章交与其保管吗?田静收钱未上交公司是公司应该追究田静私吞公款的行为范畴而不是我们和田静的私人交易。如果没有三公司或者华夏公司的授权,我们为什么会把钱交给田静而不是唐静张静李静之辈?三公司完全没有必要混淆视听,应该端正态度,正式历史遗留问题。
蜀道宽境全体业主就项目问题向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光军提出十问,核心如下: 一问初心:宣传的 “奢石水景大门” 变 “惨白收费站式门洞”,“4 万㎡水园林” 缩水为幼苗草坪,大门被地铁电梯通道遮挡且未公示,背离 “为人民服务” 宗旨。 二问诚信:“星空车库” 商住混行、飘窗可拆承诺不实、“星幕无界会所” 消失,消防设施偷工减料,违背国企诚信责任。 三问安全:消防材料不达标、楼梯扶手松动、步梯间无护栏、通风井存隐患、围墙不牢、商业排烟侵住宅,漠视生命安全。 四问品质:玻璃破损、地砖施工差、楼梯间未贴砖,绿化、设施配置远逊同区域项目,以 “成本控制” 搪塞。 五问规划:隐瞒地铁电梯通道遮挡、商住影响等不利因素,涉嫌欺诈,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六问权责:业主诉求遭推诿,管理层缺席,拖延整改、拒绝提供资料,甚至指责业主 “过度维权”。 七问民生:电梯无空调、电梯厅安全隐患、返水问题等,影响基本居住体验。 八问监管:营销、建设等多环节违规,监管失效,或存利益输送。 九问担当:国企责任缺失,以 “合同未明确” 逃避整改,无视业主信任。 十问整改:业主列有整改清单(含大门、绿化、车库分区等),距 9 月 30 日交付仅剩两月,无实质进展,要求明确时间表。 (业主呼吁高层对话,盼国企担当,2025 年 7 月 31 日)

蜀道城乡发展集团蜀道宽境项目违规违约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房产开发

一、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 销售阶段,开发商通过沙盘、宣传册对项目规划及配套作出明确承诺,但实际建设中绿化面积缩水、公共区域装修标准降低、配套设施简化,呈现效果与宣传存在巨大差异,明显存在减配行为。蜀道城乡部分领导公开称 “沙盘、宣传效果图与实际不符属正常,一切以合同为准”,此言论无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作为国企,公然违背法律,以 “合同至上” 否定宣传效力,属恶意规避责任,构成欺诈。 二、隐瞒大门遮挡重大不利因素 前期宣传及销售中,开发商未告知 “小区大门正前方已建设地铁电梯房”。宣传册展示的大门规划未正对电梯房,售楼部动线刻意避开大门区域,导致业主购房时无法知晓实际情况。房屋售罄后才动工建大门,业主发现大门被地铁电梯房直接遮挡,视野严重受阻。刻意隐瞒、事后暴露的行为主观恶意明显。 三、隐瞒地下车库商住混合规划,存安全隐患 宣传销售阶段,开发商未提及 “地下车库商住混合使用” 规划。按合理预期,住宅地下车库应属住宅业主使用,但实际商业与住宅地下车库连通,可通过商业通道进入,既侵犯业主专属使用权,又因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带来盗窃、碰撞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居住安全。 四、删除公众号宣传资料,企图销毁证据 在业主质疑宣传与实际不符后,开发商删除官方公众号中所有项目宣传资料,刻意销毁证据,印证其隐瞒事实、逃避责任的意图。 五、整改承诺设不合理条件,关联项目存同类问题 针对大门不符问题,开发商提出 “交房后整改需 2/3 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未明确时限、标准及违约后果,若交房后拒不整改,业主将维权无门。其开发的蜀道翰文府项目大门整改在收房前完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及国有资产流失? 恳请省国资委:立即调查项目宣传不符、隐瞒不利因素等问题,核实违规违约及国资流失情况;督促开发商停止侵权,对大门遮挡、车库商住混合、公区绿化等问题制定明确方案,限期交房前整改;责令恢复并公示所有宣传资料;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杜绝同类问题。 相关证据已整理存档,随时配合调查。

蜀道城乡发展集团销售违规违约问题投诉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房产开发

尊敬的四川省国资委领导:​ 您好!我是蜀道宽境项目业主,现就蜀道城乡发展集团在项目开发销售中存在的违规违约问题实名举报,恳请介入调查。​ 一、项目呈现与宣传严重不符,涉嫌恶意减配,绿化、公共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均未达宣传标准。​ 二、隐瞒大门正前方地铁电梯遮挡的重大不利因素,涉嫌欺诈销售,业主购房时对此毫不知情。​ 三、隐瞒地下车库商住混合规划,社会车辆可进入住宅车库,存在安全隐患,侵犯业主专属使用权。​ 四、公开否认宣传效力,无视法律规定,称宣传与实际不符属正常,违背相关法律条款。​ 五、删除公众号宣传资料,企图销毁证据,印证其隐瞒事实、逃避责任的意图。​ 六、整改承诺设置不合理条件,且与同开发商其他项目整改标准不一,涉嫌利益输送与国资流失。​ 我们耗尽积蓄购房,却遭遇如此对待,深感寒心。恳请国资委:立即介入调查;督促制定明确整改方案,限期交房前完成;问责相关负责人;责令恢复并公示所有宣传资料;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相关证据已整理存档,随时配合调查。​ 此致​ 敬礼!​ 投诉举报人:蜀道宽境业主​

蜀道集团蜀道宽境违法违规问题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不限

国资委领导,我们是蜀道宽境小区业主,对开发商的行为表示不满。 1.国有资产使用不当:使用国有资金开发,在材料选择上出现质量问题,如围墙生锈、消防设施存疑,存在国有资产浪费。 2.违背承诺与规划:未按宣传方案建设大门、实现归家仪式感等,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国企形象。 3.项目管理失职:施工过程中质量把控不严,出现众多质量和设计问题,反映出管理失职。 恳请贵委监督开发商整改,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

关于蜀道宽境项目违规违约问题的投诉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房产开发

关于蜀道宽境项目违规违约问题的投诉举报信 尊敬的四川省国资委领导: 您好!我是蜀道宽境项目的业主,现就蜀道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蜀道城乡”)在蜀道宽境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多项违规违约、侵害业主权益问题进行实名投诉举报,恳请贵委依法依规介入调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及国有资产监管秩序。 一、项目呈现与宣传严重不符,涉嫌恶意减配 蜀道宽境在销售阶段通过售楼部沙盘、宣传册等媒介,对项目规划、配套设施等作出具体明确的展示与承诺。但实际建设中,项目呈现效果与宣传存在巨大差异:绿化面积缩水、公共区域装修标准降低、配套设施简化等问题突出,明显存在减配行为。这种 “宣传一套、建设一套” 的做法,不仅违背商业诚信,更严重损害了业主对国企开发项目的信任。 二、隐瞒大门正前方地铁电梯遮挡的重大不利因素,涉嫌欺诈销售 在项目前期宣传及销售过程中,蜀道城乡从未向业主告知 “小区大门正前方将建设地铁电梯房” 这一重大不利因素。宣传册中展示的大门周边规划大门未正对电梯房,售楼部动线设计刻意避开大门区域,导致业主购房时无法知晓实际规划。更令人愤慨的是,开发商在房屋售罄后才动工建设大门,此时业主才发现大门被地铁电梯房直接遮挡,视野严重受阻。这种刻意隐瞒、事后暴露的行为,主观恶意明显,涉嫌欺诈销售。 三、隐瞒地下车库商住混合规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宣传及销售阶段,蜀道城乡未向任何业主提及 “地下车库将实现商住混合使用” 的规划。按照宣传暗示及业主合理预期,住宅地下车库应专属业主使用,但实际规划中商业区域与住宅区域地下车库连通,社会车辆可通过商业通道进入住宅车库。此举不仅侵犯业主专属使用权,更因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带来盗窃、碰撞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业主居住安全。 四、公开否认宣传效力,无视法律规定,性质恶劣 据业主反映,蜀道城乡部分领导公开表示 “售楼部沙盘、销售说辞及宣传效果图与实际不符属正常情况,一切以合同为准”。该言论完全无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蜀道城乡作为国企

金江收费站ETC系统设备老化 已办结 投诉 交通 高速公路及服务区

因家人在攀枝花,我长期从外地跑攀枝花,每次在金江收费站ETC出站或者进站均无法感应车上的ETC,每次都要走人工通道,刚开始我以为车辆上的ETC出问题了,但是从其他站点ETC通道进出都是正常的,请领导查明一下原因,是不是系统设备老化,如果是请更换,方便群众出行。
自隆高速不按规定流程提拔收费班长,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直接提拔。营运处直属领导直接给两个一线收费班长打电话让其让位置,直言不让位置无法提拔。请领导给个解释。

张坝收费站收费显示屏坏 已办结 投诉 交通 高速公路及服务区

成乐高速张坝收费站出站口左边第一个ETC通道,车辆经过时无法显示收费金额,并且已经很长时间。

投诉绕城绿道公司 已办结 投诉 城建 不限

流九江凤求凰公园和萌宠乐园被绕城绿道高速拦截,本来近在咫尺的公园休闲、民生、商业,却要绕一大圈,实地考察发现是绕城绿道公司将高速下数个通道进行红墙拦截,导致垃圾遍地、杂草丛生、道路成断头路,两边公园不能互通,百姓需要绕行五六公里以上,请求领导实地考察或者地图查看,这么长的高速阻拦已经够不方便的了,还不开通几个道路供百姓出行。

购房款缴纳8年,公司拖延办证 已办结 求助 企业 其他问题

nQHad_1751516355 (来自wap) 2025-07-03 12:19:29
尊敬的省国资委领导们: 您们好!我们是华西集团省建三公司部分退休职工,居住在成都市成华区李家沱小区平安正街41号公司福利房。自1999年起,我们就根据国家政策分别向省建三公司提出购房需求,但始终未得到公司正面回应。2019年当我们再次找到公司再次提出职工福利房购买要求,被公司负责人告知该位置职工福利房实际修建面积超出报建面积,涉及违章搭建问题,如果继续办证,公司将面临巨额罚款。 公司不应以报建问题为由剥夺我们享受国家房改政策出台后购买公有住房的权利,公司拒绝办证已经涉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尤其李家沱小区除我们9户外,其余住户均已在公司配合下取得房产证,这种差别待遇让我们实难接受。 2019年七月下旬,在我们努力下,公司同意办证,并在会上指定专人为我们购房事宜的业务办理员,表示后期有关购房事宜直接和专人对接即可。会后,我们陆续接到该办事员电话,通知我们到公司缴纳购房款以及办证资料。缴款后,公司给我们出具了一张加盖公章的收据。 由于该办事员为公司会上当着我们面钦点对象,已经形成了表见代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田静的行为是经公司授权,本着对公司的信任,相信公司应该且必须清楚其对员工履职行为存在监管责任,相信田静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我们一直耐心等待对方办证。 直到2025年3月,我们发现公司并未启动办证流程,经过反复沟通协商,5月,对方表示会尽快启动流程。但直到今天,办证事宜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国家在时代背景下推出房改房、福利房购买的英明政策下是一颗感念国企职工兢兢业业为国家奉献一生的拳拳之心,公司福利用房购买是在国家政策下公司提供给大家的福利,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国企职工的人文关怀,这套房也是我们耐以生存的居所。 因此,我们再次恳请有关领导出面推动办证事宜解决群众诉求和困难。中国政府对老年人、国企退休职工的生活和住房保障高度重视,已出台多项政策确保其基本权益。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必会督促省建三公司执行国家方针政策,为老百姓做主,让我们有生之年能享受到国家给予国企职工的购房福利,静候佳音!
2025年6月28日,从日本归国的大熊猫良浜一家四口降落成都双流机场,有群众去往机场外山坡,想拍摄或直播记录功勋熊猫回国过程及珍贵画面,,没料到成都双流机场综合治理大队出动约20人进行各种阻拦,现就此事提出以下质疑及投诉: 一、群众行为合法合理 1. 拍摄地点为公共区域: 群众所在机场外围山坡属于开放空间,不涉及机场核心管控区,《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仅对机场内部区域有明确管控要求,而外围公共区域未列入禁拍范围。 2. 未扰乱公共秩序: 群众拍摄目的为记录功勋熊猫归国,属爱国情感正能量,既无聚众闹事也未造成交通堵塞或安全隐患;且发生于机场外公共区域,无需特殊审批。 3. 未侵犯他人权益:直播内容聚焦熊猫回国珍贵时刻,未发现有侵犯他人权益行为。 二、机场综合治理大队涉嫌执法过度与滥用职权 1. 超越法定权限:综治大队职责限于维护机场内部秩序,无权干预机场外公共区域拍摄行为,且阻拦行为未援引具体法律条文,仅以“禁止拍摄或直播”为由,违反《行政处罚法》中“执法需明示依据”的规定。 2. 违背“以人为本”治理原则: 群众对大熊猫归国的热情是一种爱国情怀,管理部门并未疏导沟通,反而任意阻拦,暴露服务意识缺失且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3. 浪费公共资源: 出动约20人应针对实质安全威胁(如无人机黑飞、冲击机场禁区),而不应针对毫无危害的拍摄行为。且该机场内部曾存在出租车绕路宰客(2023年涉绕道投诉1535起)、航噪扰民(2024年投诉超百次未解决)等问题,公共资源更应投入此类民生痛点事件。 三、投诉要求 1. 请公开说明执法依据: 请成都双流机场方面出示上述阻拦行为的法律依据及授权文件,并公开涉事执法人员的执法资质。 2. 整改执法方式: 对涉事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工作条例,确立“劝导优先于强制”的原则,在公共区域也增设引导标识而非简单粗暴地禁止加阻拦。 3. 建立群众沟通机制: 借鉴北京动物园“主播备案+承诺书”的柔性管理,对公共区域聚集性活动制定清晰规范,避免一刀切管控。 请相关部门彻查此事,依法纠正该大队不当执法行为,认真学习并践行“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期待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norman7844 2025-06-30 15:13:34
最近几天买机票的时候看到,从6月28号开始没有3C标识或者3C标识看不清楚的充电宝都不能带上飞机。但网上有人反映,相机电池没有3C标志的话有可能也带不了,不知道是真是假。我的航班是从天府机场出发,到时候计划携带一台相机和几块备用电池,想询问一下天府机场,目前对于携带相机电池是怎么规定的?没有3C标识的相机电池究竟能不能带上飞机?
gengjf1975 2025-06-30 13:55:17
最近几天买机票的时候看到,从6月28号开始没有3C标识或者3C标识看不清楚的充电宝都不能带上飞机。但网上有人反映,相机电池没有3C标志的话有可能也带不了,不知道是真是假。我的航班是从天府机场出发,到时候计划携带一台相机和几块备用电池,想询问一下天府机场,目前对于携带相机电池是怎么规定的?没有3C标识的相机电池究竟能不能带上飞机?

匿名投诉举报信 已办结 咨询 企业 其他问题

TT28 2025-06-27 17:45:57
匿名投诉举报信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是一名股民,喜欢研究股票,尽管付出很多心血,依然抵不过股市的风雨雷电,经济损失也不少,我无比怀疑自己的能力。在看到证监会开出一张张处罚单的同时,我终于明白问题所在,仅四川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就有多起案件被证监会处罚,股民被玩弄于鼓掌之中。 四川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违法行为频频发生。四川省国资委管理企业东方网力信息披露违法导致公司退市(北京证监局(2024)3号),国资委管理企业炼石航空(000697)和四川润富集团高管因内幕信息炒股被行政处罚(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国资委管理企业思美传媒因信息披露不充分被行政处罚(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上述违法行为造成股民和国有资产损失。 请问四川省国资委如何管理上市公司,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如何对上述国有企业领导员工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和约束?如何保护广大股民的腰包不被违法行为给掏空?请还广大股民一片干净、晴朗的天空。匿名

关于企业最底层员工 已办结 建言 企业 监管执法

CYAXF_1750748780 (来自wap) 2025-06-24 15:07:39
川能投广元燃气发电公司,领导不作为,内部派系严重,办公室人员高高在上,底层员工牛马不如,不受尊重,反映的问题不予处理,望上级公司明察秋毫,底层员工只有离职才能解恨

简阳服务区,气修工人随地小便 已办结 投诉 交通 高速公路及服务区

简阳服务区气修工作人员,共公场地,随地小便,

成南高速封闭施工 已办结 建言 交通 高速公路及服务区

关于6月20号开始开始封闭南充往成都方向的高速,我们。是专线遂宁射洪的营运货车。这样一来,迫使我们们走南充绕城G75––西绵高速——遂西高速——G93高速,这中途多绕几十公里路,。过路费更是多出七十几元,每天每趟的成本多出160元,3个月封闭下来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恳请相关领导体察民情,做出相应的合理的政策,尽量不要让老百姓为此买单
ifBMI_1754556428 2025-08-07 16:47:50
我们公司是中子服务区的企业,公司窗外今年竖起来了8个充电桩,每个充电桩昼夜不停的发出90多分贝的噪音,还有半夜的争吵声喧闹声,此起彼伏的怪叫声……让我们实在不堪其扰,而且充电桩雨棚严重遮挡阳光,大白天都需开灯才可以办公,现请求: 1.撤除充电桩 2.搬迁我们公司办公楼 以上请求望领导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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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QHad_1751516355 2025-08-07 14:08:30
成都市成华区李家沱小区41号房屋不属于三公 司说的1998年12月31日后才进行住房实物分配 范围,也不属于三公司所说的1998年10月1 日以后经过审批新建住房立项计划,由国土部 门审批新增土地建房、财政部拨款的新建、新 购住房。而是属于“此前已报批立项或已开工 的单位自建住房,并于1999年底前竣工交付使 用,可按原房改政策规定的办法向职工出售, 可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规定执行 ” 的范畴 。 1999年单位集中办理李家沱小区41号职工房改 购房事宜时,我们以什么方式放弃购买产权能 提供证据吗?如果说我们1999年便放弃了购买 权,何以2017年又向单位缴纳购房款?这不是 前后矛盾吗?如果1999年集中购房是唯——次 机会,错过这次机会便不再享有购买权,三公 司当时有发文公示告知到每一户未购房者吗? 请出具证据!如果1999年以后单位便不再受理 职工购房改房申请,为什么2000年以后小区 仍有住户通过三公司按照房改房购房政策顺利 办到产权证了?如果三公司不再受理办证事宜 为什么2017我们缴纳购房款时不拒收购房款? 所谓款项由职工私自收取,属于职工个人行为 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我们不是把钱交到九眼 桥桥洞下的,是在华夏公司会上钦点由该田姓 职工负责办理我们购房事宜,我们认为形成表 见代理后,在其在职在岗期间,把钱缴到华夏 公司办公室的(有到华夏公司办公室交款照片 为证)。三公司对职工在岗在职期间的行为没 有监管义务不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吗?如果是这 样,我想请问,社会上有一些公司职工利用职 务之便向客户吃拿卡要的行为为什么会被企业 列入严重违纪范围?那是因为员工的行为代表 公司,公司会因员工的行为对外向受害者赔偿 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对内才去追溯员工的违 纪行为。如果田静只是公司一名清洁工,公司 会把公章交与其保管吗?田静收钱未上交公司 是公司应该追究田静私吞公款的行为范畴而不 是我们和田静的私人交易。如果没有三公司或 者华夏公司的授权,我们为什么会把钱交给田 静而不是唐静张静李静之辈?远的不说,就在今年华夏公司会议上,公司明确表态已下任务书,将此事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启动办证流程,并通知我们再次缴纳购房所需资料(会议和电话均有录音录像),三公司出尔反尔的态度难道仅仅为了应付各级政府质询吗?三公司完全没有必要混淆视听,应该端正态度,正式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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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QHad_1751516355 2025-08-07 13:42:27
成都市成华区李家沱小区41号房屋不属于三公司说的1998年12月31日后才进行住房实物分配的范围,也不属于三公司所说的1998年10月1日以后经过审批新建住房立项计划,由国土部门审批新增土地建房、财政部拨款的新建、新购住房。而是属于“此前已报批立项或已开工的单位自建住房,并于1999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可按原房改政策规定的办法向职工出售,可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规定执行”的范畴。1999年单位集中办理李家沱小区41号职工房改购房事宜时,我们以什么方式放弃购买产权能提供证据吗?如果说我们1999年便放弃了购买权,何以2017年又向单位缴纳购房款?这不是前后矛盾吗?如果1999年集中购房是唯一一次机会,错过这次机会便不再享有购买权,三公司当时有发文公示告知到每一户未购房者吗?请出具证据!如果1999年以后单位便不再受理职工购房改房申请,为什么2000年以后小区仍有住户通过三公司按照房改房购房政策顺利办到产权证了?如果三公司不再受理办证事宜为什么2017我们缴纳购房款时不拒收购房款?所谓款项由职工私自收取,属于职工个人行为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我们不是把钱交到九眼桥桥洞下的,是在华夏公司会上钦点由该田姓职工负责办理我们购房事宜,我们认为形成表见代理后,在其在职在岗期间,把钱缴到华夏公司办公室的(有到华夏公司办公室交款照片为证)。三公司对职工在岗在职期间的行为没有监管力度不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吗?如果是这样,我想请问,社会上有一些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吃拿卡要的行为为什么会被企业列入严重违纪范围?那是因为员工的行为代表公司,公司会因员工的行为对外向受害者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对内才去追溯员工的违纪行为。如果田静只是公司一名清洁工,公司会把公章交与其保管吗?田静收钱未上交公司是公司应该追究田静私吞公款的行为范畴而不是我们和田静的私人交易。如果没有三公司或者华夏公司的授权,我们为什么会把钱交给田静而不是唐静张静李静之辈?三公司完全没有必要混淆视听,应该端正态度,正式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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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ZJz_1678847117 2025-08-06 21:19:44
蜀道宽境全体业主就项目问题向四川蜀道城乡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光军提出十问,核心如下: 一问初心:宣传的 “奢石水景大门” 变 “惨白收费站式门洞”,“4 万㎡水园林” 缩水为幼苗草坪,大门被地铁电梯通道遮挡且未公示,背离 “为人民服务” 宗旨。 二问诚信:“星空车库” 商住混行、飘窗可拆承诺不实、“星幕无界会所” 消失,消防设施偷工减料,违背国企诚信责任。 三问安全:消防材料不达标、楼梯扶手松动、步梯间无护栏、通风井存隐患、围墙不牢、商业排烟侵住宅,漠视生命安全。 四问品质:玻璃破损、地砖施工差、楼梯间未贴砖,绿化、设施配置远逊同区域项目,以 “成本控制” 搪塞。 五问规划:隐瞒地铁电梯通道遮挡、商住影响等不利因素,涉嫌欺诈,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六问权责:业主诉求遭推诿,管理层缺席,拖延整改、拒绝提供资料,甚至指责业主 “过度维权”。 七问民生:电梯无空调、电梯厅安全隐患、返水问题等,影响基本居住体验。 八问监管:营销、建设等多环节违规,监管失效,或存利益输送。 九问担当:国企责任缺失,以 “合同未明确” 逃避整改,无视业主信任。 十问整改:业主列有整改清单(含大门、绿化、车库分区等),距 9 月 30 日交付仅剩两月,无实质进展,要求明确时间表。 (业主呼吁高层对话,盼国企担当,202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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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ELq_1754486124 2025-08-06 21:17:14
一、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 销售阶段,开发商通过沙盘、宣传册对项目规划及配套作出明确承诺,但实际建设中绿化面积缩水、公共区域装修标准降低、配套设施简化,呈现效果与宣传存在巨大差异,明显存在减配行为。蜀道城乡部分领导公开称 “沙盘、宣传效果图与实际不符属正常,一切以合同为准”,此言论无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作为国企,公然违背法律,以 “合同至上” 否定宣传效力,属恶意规避责任,构成欺诈。 二、隐瞒大门遮挡重大不利因素 前期宣传及销售中,开发商未告知 “小区大门正前方已建设地铁电梯房”。宣传册展示的大门规划未正对电梯房,售楼部动线刻意避开大门区域,导致业主购房时无法知晓实际情况。房屋售罄后才动工建大门,业主发现大门被地铁电梯房直接遮挡,视野严重受阻。刻意隐瞒、事后暴露的行为主观恶意明显。 三、隐瞒地下车库商住混合规划,存安全隐患 宣传销售阶段,开发商未提及 “地下车库商住混合使用” 规划。按合理预期,住宅地下车库应属住宅业主使用,但实际商业与住宅地下车库连通,可通过商业通道进入,既侵犯业主专属使用权,又因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带来盗窃、碰撞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居住安全。 四、删除公众号宣传资料,企图销毁证据 在业主质疑宣传与实际不符后,开发商删除官方公众号中所有项目宣传资料,刻意销毁证据,印证其隐瞒事实、逃避责任的意图。 五、整改承诺设不合理条件,关联项目存同类问题 针对大门不符问题,开发商提出 “交房后整改需 2/3 以上业主签字同意”,未明确时限、标准及违约后果,若交房后拒不整改,业主将维权无门。其开发的蜀道翰文府项目大门整改在收房前完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及国有资产流失? 恳请省国资委:立即调查项目宣传不符、隐瞒不利因素等问题,核实违规违约及国资流失情况;督促开发商停止侵权,对大门遮挡、车库商住混合、公区绿化等问题制定明确方案,限期交房前整改;责令恢复并公示所有宣传资料;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杜绝同类问题。 相关证据已整理存档,随时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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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PiC_1754474976 2025-08-06 18:12:03
尊敬的四川省国资委领导:​ 您好!我是蜀道宽境项目业主,现就蜀道城乡发展集团在项目开发销售中存在的违规违约问题实名举报,恳请介入调查。​ 一、项目呈现与宣传严重不符,涉嫌恶意减配,绿化、公共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均未达宣传标准。​ 二、隐瞒大门正前方地铁电梯遮挡的重大不利因素,涉嫌欺诈销售,业主购房时对此毫不知情。​ 三、隐瞒地下车库商住混合规划,社会车辆可进入住宅车库,存在安全隐患,侵犯业主专属使用权。​ 四、公开否认宣传效力,无视法律规定,称宣传与实际不符属正常,违背相关法律条款。​ 五、删除公众号宣传资料,企图销毁证据,印证其隐瞒事实、逃避责任的意图。​ 六、整改承诺设置不合理条件,且与同开发商其他项目整改标准不一,涉嫌利益输送与国资流失。​ 我们耗尽积蓄购房,却遭遇如此对待,深感寒心。恳请国资委:立即介入调查;督促制定明确整改方案,限期交房前完成;问责相关负责人;责令恢复并公示所有宣传资料;建立长效监督机制。​ 相关证据已整理存档,随时配合调查。​ 此致​ 敬礼!​ 投诉举报人:蜀道宽境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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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vVr_1754471766 2025-08-06 17:22:44
国资委领导,我们是蜀道宽境小区业主,对开发商的行为表示不满。 1.国有资产使用不当:使用国有资金开发,在材料选择上出现质量问题,如围墙生锈、消防设施存疑,存在国有资产浪费。 2.违背承诺与规划:未按宣传方案建设大门、实现归家仪式感等,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国企形象。 3.项目管理失职:施工过程中质量把控不严,出现众多质量和设计问题,反映出管理失职。 恳请贵委监督开发商整改,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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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RdnX_1754462737 2025-08-06 14:47:42
关于蜀道宽境项目违规违约问题的投诉举报信 尊敬的四川省国资委领导: 您好!我是蜀道宽境项目的业主,现就蜀道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蜀道城乡”)在蜀道宽境项目开发、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多项违规违约、侵害业主权益问题进行实名投诉举报,恳请贵委依法依规介入调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及国有资产监管秩序。 一、项目呈现与宣传严重不符,涉嫌恶意减配 蜀道宽境在销售阶段通过售楼部沙盘、宣传册等媒介,对项目规划、配套设施等作出具体明确的展示与承诺。但实际建设中,项目呈现效果与宣传存在巨大差异:绿化面积缩水、公共区域装修标准降低、配套设施简化等问题突出,明显存在减配行为。这种 “宣传一套、建设一套” 的做法,不仅违背商业诚信,更严重损害了业主对国企开发项目的信任。 二、隐瞒大门正前方地铁电梯遮挡的重大不利因素,涉嫌欺诈销售 在项目前期宣传及销售过程中,蜀道城乡从未向业主告知 “小区大门正前方将建设地铁电梯房” 这一重大不利因素。宣传册中展示的大门周边规划大门未正对电梯房,售楼部动线设计刻意避开大门区域,导致业主购房时无法知晓实际规划。更令人愤慨的是,开发商在房屋售罄后才动工建设大门,此时业主才发现大门被地铁电梯房直接遮挡,视野严重受阻。这种刻意隐瞒、事后暴露的行为,主观恶意明显,涉嫌欺诈销售。 三、隐瞒地下车库商住混合规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宣传及销售阶段,蜀道城乡未向任何业主提及 “地下车库将实现商住混合使用” 的规划。按照宣传暗示及业主合理预期,住宅地下车库应专属业主使用,但实际规划中商业区域与住宅区域地下车库连通,社会车辆可通过商业通道进入住宅车库。此举不仅侵犯业主专属使用权,更因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带来盗窃、碰撞等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业主居住安全。 四、公开否认宣传效力,无视法律规定,性质恶劣 据业主反映,蜀道城乡部分领导公开表示 “售楼部沙盘、销售说辞及宣传效果图与实际不符属正常情况,一切以合同为准”。该言论完全无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蜀道城乡作为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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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eqw_1733323737 2025-07-22 19:43:42
因家人在攀枝花,我长期从外地跑攀枝花,每次在金江收费站ETC出站或者进站均无法感应车上的ETC,每次都要走人工通道,刚开始我以为车辆上的ETC出问题了,但是从其他站点ETC通道进出都是正常的,请领导查明一下原因,是不是系统设备老化,如果是请更换,方便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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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zvfP_1752398502 2025-07-13 17:29:01
自隆高速不按规定流程提拔收费班长,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直接提拔。营运处直属领导直接给两个一线收费班长打电话让其让位置,直言不让位置无法提拔。请领导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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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dej_1721532310 2025-07-12 16:23:10
成乐高速张坝收费站出站口左边第一个ETC通道,车辆经过时无法显示收费金额,并且已经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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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Ane_1644469052 2025-07-08 14:33:07
流九江凤求凰公园和萌宠乐园被绕城绿道高速拦截,本来近在咫尺的公园休闲、民生、商业,却要绕一大圈,实地考察发现是绕城绿道公司将高速下数个通道进行红墙拦截,导致垃圾遍地、杂草丛生、道路成断头路,两边公园不能互通,百姓需要绕行五六公里以上,请求领导实地考察或者地图查看,这么长的高速阻拦已经够不方便的了,还不开通几个道路供百姓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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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QHad_1751516355 2025-07-03 12:19:29
尊敬的省国资委领导们: 您们好!我们是华西集团省建三公司部分退休职工,居住在成都市成华区李家沱小区平安正街41号公司福利房。自1999年起,我们就根据国家政策分别向省建三公司提出购房需求,但始终未得到公司正面回应。2019年当我们再次找到公司再次提出职工福利房购买要求,被公司负责人告知该位置职工福利房实际修建面积超出报建面积,涉及违章搭建问题,如果继续办证,公司将面临巨额罚款。 公司不应以报建问题为由剥夺我们享受国家房改政策出台后购买公有住房的权利,公司拒绝办证已经涉及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尤其李家沱小区除我们9户外,其余住户均已在公司配合下取得房产证,这种差别待遇让我们实难接受。 2019年七月下旬,在我们努力下,公司同意办证,并在会上指定专人为我们购房事宜的业务办理员,表示后期有关购房事宜直接和专人对接即可。会后,我们陆续接到该办事员电话,通知我们到公司缴纳购房款以及办证资料。缴款后,公司给我们出具了一张加盖公章的收据。 由于该办事员为公司会上当着我们面钦点对象,已经形成了表见代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田静的行为是经公司授权,本着对公司的信任,相信公司应该且必须清楚其对员工履职行为存在监管责任,相信田静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我们一直耐心等待对方办证。 直到2025年3月,我们发现公司并未启动办证流程,经过反复沟通协商,5月,对方表示会尽快启动流程。但直到今天,办证事宜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国家在时代背景下推出房改房、福利房购买的英明政策下是一颗感念国企职工兢兢业业为国家奉献一生的拳拳之心,公司福利用房购买是在国家政策下公司提供给大家的福利,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国企职工的人文关怀,这套房也是我们耐以生存的居所。 因此,我们再次恳请有关领导出面推动办证事宜解决群众诉求和困难。中国政府对老年人、国企退休职工的生活和住房保障高度重视,已出台多项政策确保其基本权益。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必会督促省建三公司执行国家方针政策,为老百姓做主,让我们有生之年能享受到国家给予国企职工的购房福利,静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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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XMP_1742803553 2025-06-30 23:30:28
2025年6月28日,从日本归国的大熊猫良浜一家四口降落成都双流机场,有群众去往机场外山坡,想拍摄或直播记录功勋熊猫回国过程及珍贵画面,,没料到成都双流机场综合治理大队出动约20人进行各种阻拦,现就此事提出以下质疑及投诉: 一、群众行为合法合理 1. 拍摄地点为公共区域: 群众所在机场外围山坡属于开放空间,不涉及机场核心管控区,《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仅对机场内部区域有明确管控要求,而外围公共区域未列入禁拍范围。 2. 未扰乱公共秩序: 群众拍摄目的为记录功勋熊猫归国,属爱国情感正能量,既无聚众闹事也未造成交通堵塞或安全隐患;且发生于机场外公共区域,无需特殊审批。 3. 未侵犯他人权益:直播内容聚焦熊猫回国珍贵时刻,未发现有侵犯他人权益行为。 二、机场综合治理大队涉嫌执法过度与滥用职权 1. 超越法定权限:综治大队职责限于维护机场内部秩序,无权干预机场外公共区域拍摄行为,且阻拦行为未援引具体法律条文,仅以“禁止拍摄或直播”为由,违反《行政处罚法》中“执法需明示依据”的规定。 2. 违背“以人为本”治理原则: 群众对大熊猫归国的热情是一种爱国情怀,管理部门并未疏导沟通,反而任意阻拦,暴露服务意识缺失且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3. 浪费公共资源: 出动约20人应针对实质安全威胁(如无人机黑飞、冲击机场禁区),而不应针对毫无危害的拍摄行为。且该机场内部曾存在出租车绕路宰客(2023年涉绕道投诉1535起)、航噪扰民(2024年投诉超百次未解决)等问题,公共资源更应投入此类民生痛点事件。 三、投诉要求 1. 请公开说明执法依据: 请成都双流机场方面出示上述阻拦行为的法律依据及授权文件,并公开涉事执法人员的执法资质。 2. 整改执法方式: 对涉事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工作条例,确立“劝导优先于强制”的原则,在公共区域也增设引导标识而非简单粗暴地禁止加阻拦。 3. 建立群众沟通机制: 借鉴北京动物园“主播备案+承诺书”的柔性管理,对公共区域聚集性活动制定清晰规范,避免一刀切管控。 请相关部门彻查此事,依法纠正该大队不当执法行为,认真学习并践行“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宗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期待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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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n7844 2025-06-30 15:13:34
最近几天买机票的时候看到,从6月28号开始没有3C标识或者3C标识看不清楚的充电宝都不能带上飞机。但网上有人反映,相机电池没有3C标志的话有可能也带不了,不知道是真是假。我的航班是从天府机场出发,到时候计划携带一台相机和几块备用电池,想询问一下天府机场,目前对于携带相机电池是怎么规定的?没有3C标识的相机电池究竟能不能带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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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jf1975 2025-06-30 13:55:17
最近几天买机票的时候看到,从6月28号开始没有3C标识或者3C标识看不清楚的充电宝都不能带上飞机。但网上有人反映,相机电池没有3C标志的话有可能也带不了,不知道是真是假。我的航班是从天府机场出发,到时候计划携带一台相机和几块备用电池,想询问一下天府机场,目前对于携带相机电池是怎么规定的?没有3C标识的相机电池究竟能不能带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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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匿名投诉举报信

TT28 2025-06-27 17:45:57
匿名投诉举报信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我是一名股民,喜欢研究股票,尽管付出很多心血,依然抵不过股市的风雨雷电,经济损失也不少,我无比怀疑自己的能力。在看到证监会开出一张张处罚单的同时,我终于明白问题所在,仅四川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就有多起案件被证监会处罚,股民被玩弄于鼓掌之中。 四川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违法行为频频发生。四川省国资委管理企业东方网力信息披露违法导致公司退市(北京证监局(2024)3号),国资委管理企业炼石航空(000697)和四川润富集团高管因内幕信息炒股被行政处罚(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国资委管理企业思美传媒因信息披露不充分被行政处罚(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上述违法行为造成股民和国有资产损失。 请问四川省国资委如何管理上市公司,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如何对上述国有企业领导员工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和约束?如何保护广大股民的腰包不被违法行为给掏空?请还广大股民一片干净、晴朗的天空。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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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AXF_1750748780 2025-06-24 15:07:39
川能投广元燃气发电公司,领导不作为,内部派系严重,办公室人员高高在上,底层员工牛马不如,不受尊重,反映的问题不予处理,望上级公司明察秋毫,底层员工只有离职才能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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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NOU_1676628431 2025-06-22 12:11:18
简阳服务区气修工作人员,共公场地,随地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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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PRO_1750459843 2025-06-21 07:23:40
关于6月20号开始开始封闭南充往成都方向的高速,我们。是专线遂宁射洪的营运货车。这样一来,迫使我们们走南充绕城G75––西绵高速——遂西高速——G93高速,这中途多绕几十公里路,。过路费更是多出七十几元,每天每趟的成本多出160元,3个月封闭下来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恳请相关领导体察民情,做出相应的合理的政策,尽量不要让老百姓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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