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沿江攀宁高速路有限公司2021年承建宜攀高速路,宁南至攀枝花ZCB1-7七标段靠近白潭电站,施工时打边坡未做挡墙,未用水泥浆喷糊加固,属不当作业,未采取保护措施。施工中震动大,2022年8月4日致使电站地基松动,沟堰垮塌,机房墙体和地面撕裂,一辆小车翻车,无人员伤亡事故,造成电站报废停产,给电站带来重大损失。
宜攀高速路在未施工之前就安全隐患一带,我就向宁南县交通局作了汇报,罗欢局长高度重视,亲自去沿江公司及施工现场与负责人鲜小明作了协调,随后我又多次去告知安全隐患问题,可沿江公司置若罔闻,不顾小微企业的安危,把安全生产置之度外,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的强行施工,致使电站垮塌停产关闭,彻底断了企业和十几名职工的生路,由此给我全家及职工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伤害,致老婆和女儿患上严重抑郁症。常以寻死摆脱伤害。此次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生伤亡,但也是一次人为的严重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宁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宁南县交通局、水务局、高建办主持双方协调,经双方同意共同委托成都华建地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滑坡事故进行了地灾成固分析,出具了原因分析报告。
报告结论与建议第41页第四条滑坡诱因机制第5点明确指出人为因素:①公路切坡。未采取支护措施,坡脚开挖使得滑坡形成良好临空面,并改变坡体的整体稳定性造成极大不利影响。②水渠渗漏。水渠拉裂、渗漏也是滑坡产生的诱发因素。
为了维护白龙潭电站各位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挽回巨大经济损失,根据评估结论,强烈要求四川沿江攀宁公司赔偿白龙潭电站经济损失:叁佰肆拾玖万叁仟叁佰玖拾壹元(¥3493391元),具体赔偿由以下四项构成:
1、受损资产价值、依据川源禾源资评字【2024】第00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电站总价为2585935.00元。这笔是大家达成拆迁共识后共同委托了评估。同时从2024年5月7日发给白龙潭电站的函件:宁攀高速ACB1-7分部函【2024】1号中也说到“现双方就电站受损事宜涉及资产总额数据及滑坡原因分析相关资料均已确定,对于责任划分问题,我方及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攀宁公司多次督促你单位通过司法途径起诉裁决,但你方拒绝通过法院起诉等司法途径进行公正裁决,导致赔偿事宜无法正常推进。”但是2024年12月19日开庭的同时沿江攀宁公司把以前达成的共识一律反悔。我们没有办法就撤了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