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叫梁廷钊,男,现年46岁,中共党员,利州区宝轮镇花园社区居民。1997年应征入伍,2000年底退伍,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获得两次嘉奖。2001年2月9日,区民政局组织三天上岗培训,交120元上岗培训费。12月26日区民政局给宝轮镇开具复退军人安置工作介绍信(广民安2001字第044号),时任宝轮镇党委书记赵明发签字,并签了回执单,年后因领导工作变动,没有及时安排,之后镇组织办说将我的分配手续弄丢(现已找到部分),一拖再拖。我22年来多次反映,都叫我等候通知,详细见附件。拖到了2013年3月底,我再次到市委马华书记信箱,4月份宝轮镇领导通知我到镇城建中队(现综合执法办)临聘人员,月工资1300元,现今除保险外按临时工工资对待拿1780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不属于临时工,属于国家在编在册人员,由于当时宝轮镇领导、组织办等过失造成我现在后果。而与我同期入伍退役的城镇兵均已安排工作十多年!请允许我在这里提出以下几点请求(详细见附件),我的诉求已多次反映,区、镇无法解决或解决需要市级支持,长期拖。希望书记责成市人民政府、市、区退伍军人事务局、市.区人社局等部门妥善解决,万分感谢!) 敬礼 鞠躬 退伍军人 梁廷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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