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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也不接受出江镇政府“因涉及砂石属国有资源,我镇无权处置。不得清运上岸”的说法: 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明确表明:河道疏浚可以产生砂石,砂石由县属国有公司统一处置。不存在国有即不得上岸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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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xi1
2025-12-02 00:32:28
不满意,也不接受出江镇政府“因涉及砂石属国有资源,我镇无权处置。不得清运上岸”的说法: 1.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河道清淤疏浚及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应当在招标公告、文件中明确告知,除依法可以由项目自用的砂石外,其余为确保河道安全需清理上岸的砂石,全部交由县属国有公司统一处置。招标工作结束后,由县水务局负责,督促项目建设业主、中标施工单位与县属国有公司签订《砂石资源接收协议》。”,该规定明确表明,河道疏浚可以产生砂石,砂石由县属国有公司统一处置。不存在国有即不得上岸的说法。 2.不接受“我镇已于2025年6月底组织机械将高筒沟淤积砂石往沟渠两岸进行清理,疏通行洪河道,消除隐患。”的说法。砂石未上岸,就有“隐患已消除”的说法是不合理不科学的,并且在6月底之前未进行任何相关工程。请在回复群众关心的问题时严谨准确、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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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成都市大邑县出江镇高筒沟淤积物未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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