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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现场勘查义务:办案民警违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未对事故现场勘查,导致事故成因认定的准确性与公正性存疑,事故现场照片中的道路井盖标记物能够证实姜丽车辆逆行事实,一米多高绿化墙遮挡物可证实本人车辆在停止线观察右方视线遮挡状况。民警未依法做事故现场勘查遗漏以上关键事实,导致事故成因失实,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认定书姜丽联系方式:19180951725非本人电话号码,存在核实当事人个人信息不准确。程序存在瑕疵。 (五)办案民警涉嫌职务违法 1. 李帛洋:在初次认定中,无视申请人提交的现场照片证明姜丽逆行,将“逆行”曲解为“合法借道”,强行作出错误认定书,其行为涉嫌违反法定职责,涉嫌滥用职权。 2. 张浩然、安志强:在复核后责令重新调查认定阶段,对申请人补充证据及申辩意见拒不回应,直接维持原判,申请人依法要求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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