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
2023年,我母亲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报警后,交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对方全责。事故造成我母亲拇指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四十天后才出院,可笑的是对方从始至终都没出现,交警这边的工作就已经造成了。交警给出的理由是因为我母亲伤的比较轻,对方肇事逃逸只是违法了,并没有犯罪,所以没有办法,我们只能通过起诉来解决。
事情的发展:
我们拿着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经过一系列的流程,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
拿到判决书过后,我们向三台县人民法院申请了执行,又经过了一系列的流程,2025年3月5日,我们接到通知,立案执行了。此后,再无任何消息。
直至2025年8月20日,一个自称是三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人给我们打来电话,说案子马上执行到期了,他们要终止本次执行。此人说话结结巴巴,极其不专业,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至于执行期间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结果,根本没有说清楚,作为原告的我们有哪些权利,也完全没有说。当我说到要依法申请查阅执行期间他们的工作记录时,他的态度突然大转变,变得极其凶神恶煞,还没等我把话说完,直接挂断电话,直到这一刻我都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无法判断他是不是法院工作人员。连电信诈骗人员打电话的时候都知道自报家门。
电话挂断以后,当时(2025年8月20日下午17点左右)我就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政治督察室投诉了该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态度,并对他的身份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并明确要求早知道事情的调查和处理结果,至今杳无音讯。
投诉的内容:
1.三台县人民法院政治督察室不作为的行为。
2.三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懒政不作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