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雒亚熙出生于1962年,兄弟姐妹及祖辈均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长林村五组(现长福村四组)土生土长的农民。1997年,为响应国家号召,父亲外出务工。因家中无人照料房屋及土地,于1998年在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房屋卖给村民吴胜全。同时,为避免土地荒废,经与村民协商并获村委会同意,将土地分别交由村民吴胜全(约3亩)和村民雒财熙(约1亩)代为耕种,耕种收益归其所有。在此期间,凡村委会通知的村内义务,我父亲均认真履行。
因长期在外,回乡时间少,父母对村内变化及相关政策无从知晓,也无人告知。2025年6月,偶然从村民处得知土地确权事宜,才获悉土地已重新确权,而我父母一直未获通知。村委会在未作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将我家的土地承包权确权给其他村民,且每年国家发放的定补款也从未领取。得知情况后,父母多次与队上、村上沟通,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处理。沟通期间还发现,村委会擅自取消了我父亲雒亚熙和母亲邬桂华在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对父母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作为土生土长、祖辈世代在此生活的农民,他们不仅失去了土地,更丧失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我父母户籍一直在本村,子孙后代的户口也从未迁出,目前村内仍有山林地、自留地及房屋,却失去了合法身份!回想村庄建设时期,父母曾参与修路修沟,积极缴纳“双提留”,履行义务,为村集体贡献力量。父亲作为1980年入伍的老退役军人,近年来也从未领取村上发放的国家福利,各项名额均无他的份。人到晚年却失去根基,成为“无名人士”,令父母夜不能寐、愁白了头。自2025年下半年起,父母一直积极请求队上、村上及镇上协助解决,但至今仍无回音。父母坚信党的政策,我也信任政府,恳请人民父母官为我们主持公道,恢复我父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重新划分土地,享有我们作为村民应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