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恒大未来城小区自2021年12月31日开始交付以来(均为延期违约交付,最短延期违约达5个月;文中所有信息、数据默认不包含2020年开始交付的2栋两百多户安置房),至今4年多一直存在“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的问题。典型问题表现在:无法定及合同约定的交付验收文件出示/交付;住宅无可视对讲、入户门磁,住宅的客厅红外线探头、主卧紧急按钮缺件且无功能;住宅无室内门钥匙;各楼栋单元大门无电控锁、开门按钮、可视对讲室外机。小区现有1、10、11、12、15、16、17、18、19、20等10栋楼共13个单元近1600家住宅,其中后期交付的15、16、17栋及18、19栋(部分)的住宅有安装上述安防设施但至今无实际功能。整个小区至今安防设施缺失占比约为70~80%、安防功能缺失占比达100%(顶、底楼住宅不是精装房交付的,不确定其交付条件是否与以上完全相同)。
现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中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作为前期物业的金碧物业有限公司自贡分公司自当很清楚上述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在物业交付承接查验及物业服务过程中也自当清楚上述交付情况。该物业公司也一直很清楚上述安防设施及功能缺失等等情况、也一直在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物业工作人员承认因为上述问题属于基本都有的共性问题所以基本都没有输入电脑建档)。4年多来广大业主从验房、收房至今也一直不断地在反馈询问、寻求跟踪以上交付问题以及其他质量问题的整改。
然而,从业主收房开始,该物业公司就一直利用广大业主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欠缺无知与法律维权意识淡薄违规非法向业主收取物业费。非法将收房与预缴物业费强行进行捆绑、强迫业主在其单方面拟制的《收楼确认书》上签字、在房屋交付及物业服务期间违规非法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以上行为已严重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上述相关规定,迄今为止违规非法收取金额累计已超600万元人民币。
(物业的《收楼确认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地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其《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中包含违反《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第一百五十三条、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零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等)的无效条款,还违反了《民法典》对格式条款的其他相关规定。)
该物业公司对业主进行非法催收期间,限制所谓的欠费业主二次加压水的充值额度,并私自将大量业主个人信息隐私提供给其委托的催收机构四川合言律师事务所,严重违反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泄露业主信息”,同时也严重违反了《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该物业公司及四川合言律师事务所长期不断用微信、电话、短信、律师函等方式对大量无辜业主进行骚扰、恐吓、胁迫、威逼利诱,甚至个别业主被其非法起诉、蒙冤败诉后被迫缴费、支付违约金和诉讼费等。
综上,诉求如下:望各级有关职能部门予以重视、切实履行权责予以彻查严办,要求该物业公司:停止违规非法收缴、退还所有业主已缴纳的“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期间的全部物业费及相关所有非法所得,并对其所有违法违规侵权行为向所有业主公开道歉、给予赔偿,同时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罚款、信用降级、取消评优评级及撤销相关资质等等),适用时执法部门应提请诉讼、立案审查。
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