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在成都市蒲江县桫椤路上段19号(电力公司附近)做小本买卖的外地小老百姓,2007年就来到这里并开始经营小买卖维持生计的,可以说蒲江县就是我们的第二故乡,眼看孩子就要开始读小学了,我们是符合当地“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也是在线上、线下流程中通过并得到蒲江县教育局通知符合当地就读条件的。但是我们几次去蒲江县教育局了解孩子就读学校的问题时,教育局答复说:只能给我们安排(县城以外)距离我们住所两公里外的盐道街小学(以前的西南小学)!我们不满意不同意这样的安排!因为孩子妈妈不会驾驶任何变通工具,孩子爸爸又常年不在身边,奶奶更是六十多岁眼镜不好使,所以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任务只能交给妈妈了,我们几次向蒲江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城里小学就近就读!教育局几次都已以城里学位已满、我们是“随迁子女”为由拒绝!城里学位已满是教育局对学生、老师班级协调问题不是我们的问题,如果是因为我们是外地的“随迁子女”而拒收我们就起不同意!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权利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诉求:就我们以上的实际情况,再次申请就读城里的小学,南街、北街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