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业主许可通顺物业私自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改造升级非机动车充电设备,2025年12月12日经警方调节后拒不执行,又于2026年1月7日上午未明确通知业主施工事宜,趁大部分业主上班之际偷摸改造,经社区协调后,下午项目经理陈强拒不执行协商结果,冥顽不化再次强行安装新设备,在业主与施工队对峙劝说,苦苦挣扎,多方求助情况下,才逼退施工队暂停施工。下午4点管委会就此事开会讨论,业主强烈要求恢复原有设备供电以保证广大业主用电需求,陈强借口原设备无法恢复使用为由(因12月12日强拆后恢复过正常使用)拒不执行,业主要恢复供电只能被迫接受新安装设备供电。业主强烈要求不使用新设备充电,物业及社区无法协调,导致部分充电桩瘫痪,严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正常出行。项目经理陈强在这个过程中有以下问题
①旧设备的归属及运营所得明细未公示,部分业主已向陈强业主表达过存疑,匆忙拆除旧设备是否有销毁证据嫌疑。
②在社区协调后,打电话让施工队恢复供电,结果却是施工队继续安装自己设备,是否存在管理过错,还是阳奉阴违指使施工队继续施工
③在业主强烈要求恢复原设备供电情况下,不协调,不解决业主迫切问题,理由是已下班,对业主不管不顾,是否存在失职行为。
④陈强在过程中没有站在业主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反而是处处给业主实施障碍,造成物业和业主对立,完全没有作为服务方的基本素养
⑤通顺物业平时对业主的服务范围内事件都不执行,本次却在业主明确表态升级改造意见后,执迷不悟强行施工,是否与第三方公司有利益输送。
2、诉求:①撤销陈强项目经理职位;②恢复原设备正常供电;③设备升级改造走正常流程,经绝大多数业主同意;④严查物业与第三方合同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