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松潘县县委陈磊书记:
我是松潘县新光村村民魏天姝,女,62岁,农民,家住松潘县小河镇新光村乱石窖组,自出生至1979年施行包产到户政策开始直到现在,没有离开过本地或迁移户口到其他地方,父母健在时,全家所有土地承包在父母名下。
结婚期间,我的户籍从来没有迁出,我在夫家没有新获得承包土地,那么我依然享有娘家这边村庄的土地承包权。另我自出嫁直至丧夫后,一直在本村本地生活,依旧是原来村集体组织成员,理应享有在我村的土地承包权。
但在2017年第二次包产到户续期时,父母已过世,我因在外务工,家中所有土地承包全部签在我弟魏天平名下,2020年,因与我弟就土地承包划分问题存在争议,经过村镇两级机构的调节,于2021年签订相关土地划分协议,所有相关人员及政府机构人员均有签字盖章。2021年11日把材料提交到科农局办公室廖燕办理。2022年4月,科农局办公室史碧蓉办理期间,因收到我弟媳电话,史以相关利益人员不同意办理为由,推脱拒绝办理。相关工作人员并未了解事情经过,消极应付。史当场撕毁旧土地承包权证后,并没有进一步给到能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方法。并在事后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独为我弟办理了土地承包权证并送证上门。这是2025年1月22日弟媳陈朝华亲口告诉我的,他还说叫我去找上级政府他有关系法院她有关系,所以说弟媳的关系好,把我的事情一拖再拖,科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搞这种小动作,完全没有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年修正)第五十六条我理应获得土地承包资格,县科农局事后补办权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九条第六项,存在滥用职权和程序违法,严重违反行政程序,属于暗箱操作,剥夺了相关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投诉诉求:
本人请求县委县政府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下:
1.重新组织当事人协调,不能协商或协商不能进行的,应组织土地仲裁庭调节及仲裁,全家共6口人,共土地21.6亩,目前相关土地及利益均由我弟家独占,我只要自留地0.5亩,高山1亩。
2.对相关办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以正视听。
请陈书记理解我的诉求,并请求相关机关给我明确的答复及解决方案。我本人对此表示非常感谢!相关资料及情况可以和我联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