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昭觉县“一村一幼”项目的一名教师。现实名反映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领域应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原则。但昭觉县“一村一幼”项目自2024年9月起,违规将教职工劳动关系外包给劳务公司(昭觉县润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导致以下问题:
二、具体违法违规事实
(一)违规劳务派遣
违反《劳动合同法》第66条
劳务派遣仅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岗位,而“一村一幼”属长期公益性学前教育岗位,外包行为涉嫌滥用劳务派遣制度。
合同签订主体错位
教职工实际工作内容、场所均属教育系统职责范畴,却被迫与劳务公司签约,剥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定身份。
(二)劳动权益严重受损
幼师工资发放不及时不足额,使得幼师队伍缺乏稳定的保障。
劳务公司以“财政拨款延迟”等为由推诿,找县教育局询问,又以去找劳务公司解决为由推诿。违反《劳动法》第50条
社保缴纳违规
社保(五险)不足额准时缴纳。
存在漏缴月份
违反《社会保险法》第58、60条
非法收取费用
劳务公司每月扣除50元“管理费”无任何法律依据
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禁止收取押金规定
(三)不稳定的待遇致使师资队伍极不稳定,不得不持续进行招聘,这无疑是对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更令人气愤的是,劳务公司竟对底层幼师进行语言威胁,称不签劳务合同就视为自动离职,这严重侵犯了幼师的合法权益。
三、核心诉求
立即整改劳动关系
要求终止违规外包,由教育部门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落实教师有关待遇。
经济补偿
补发拖欠工资及利息(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
补缴社保差额及滞纳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
退还非法收取的管理费
责任追究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7条,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五、提请关注事项
据调查,全县所有乡镇几百名教职工存在同类问题,建议启动集体协商机制
六、幼师是孩子们成长的引路人,他们的辛勤付出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然而,当前仍现状让动师们面临生活和工作的双重压力,难以全身心投入教育工作,最终受影响的是众多动儿的未来。
在此,我强烈呼吁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规范一村一幼项目的管理,保障幼师的合法权益
期待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问题,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