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书记你好:1、我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中标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教育局金阳县东山学校建设项目,中标金额为3858960 元。按照中标合同要求:金阳县教育局前期拨付了我司预付款资金 1736532 元,剩余尾款 1822428元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拨付。我司于2023 年3月通过了项目竣工验收,同时将所有相关资料(项目资料、拨付款资料等)于2022年7月递交至金阳县教育局,但该单位至今仍未拨付该笔项目资金。2、2022年7月8日,金阳县东山学校建设项目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施工方完成工程量50%,该付我监理公司771792元。金阳县教育局局长签了字,副局长签了字。最后告知没有钱。那么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审计单位又是怎么有钱拨,拨到了钱。3、金阳中学和东山中学学生实验楼及附厲工程项目,于 2023年3月15日中标,2023年3月27日签订合同金额为 1127070 元,该项目现己完成90%,至今一分未拨付我公司。4、2024年4月,金阳县教育局基建股股长打电话给项目监理,叫我公司开发票金额400000元,我公司满心欢喜,会计正在开票。10分钟没有, 基建股股长打电话说钱被当时常务副县长打电话拨到某公司。5、据我公司了解,金阳县教育局每年都会有(教育三包补助经费增量部分基建资金)几千万元。我公司从2021年8月进场至今,收到预付监理费1736532元。2024年12月收到监理费300000元。快四年了。如果局长一视同仁,雨露均沾,我公司绝不会走上这条路。6、贵单位虽然未按双方签订的监理合同支付我公司监理费,但我公司仍继续履约监理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现请贵单位将未支付的两个监理项目监理费共计2949498 元拨付至我公司。7、金阳县青松乡集中安置点项目2021年验收。监理费未付:92747元。金阳县脱贫攻坚马依足乡集中安置点至务科村青花椒园区产业扶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于2024年9月验收。监理费未付:348,435元。 2024年请示了发改局局长、项目负责人。金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将未支付的两个项目监理费公计:441182元拨付至我公司。8、这四个监理项目的监理费至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在项目资金占比中微不足道,但监理公司需要支付监理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现请刘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