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部门名称]:
我是[金沙明珠1期]小区的业主,现向您投诉小区内存在的问题。小区内商家在未配套设计排烟管道的情况下开设露天烧烤,同时存在夜间噪音扰民、霸占公共区域摆摊以及物业不作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具体问题如下:
- 未设计排烟管道开设露天烧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然而,小区内的商家在无专用排烟管道的情况下开设露天烧烤,烧烤产生的大量油烟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导致小区内油烟弥漫,居民家中也充斥着油烟味,严重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 夜间噪音扰民:该商家经常经营至深夜,食客的高声交谈、大声嬉笑以及餐具碰撞等声音,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夜间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商家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 商家霸占业主公共区域摆摊:商家为了扩大经营面积,将桌椅、烧烤设备等物品摆放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如道路两旁、绿地等,根据《民法典》第 274 条,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地等属于业主共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商家将桌椅、设备摆放在这些区域,实质是侵犯了全体业主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和管理权,违反了 “共有部分共同管理” 的基本原则。
- 物业不作为:针对上述问题,小区居民已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未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对商家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未履行其应尽的管理职责,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在此,我强烈请求相关部门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商家停止在未配套排烟管道的情况下进行露天烧烤作业,解决夜间噪音问题,清理霸占公共区域的摊位,并对物业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和整改。
感谢您对我们生活环境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