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理投诉部门,乐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现针对该厂严重违反劳动法规、漠视员工身体健康的行为进行投诉,具体情况如下:
1. 强制员工超长加班,严重侵害员工健康权
该厂长期强制员工超负荷加班,每日工作时长远超法定标准。员工需从早上8点开始上班,至晚上10点甚至11点才能下班,每日实际在岗时间长达14-15小时。中途仅允许中午休息1.5小时、晚上休息0.5小时,有效休息时间严重不足,多数员工长期处于疲劳工作状态,已出现头晕、乏力等健康问题,身体健康受到极大威胁。
2. 要求员工签订“上下班途中无责合同”,规避法定责任
该厂以“规避风险”为由,强制要求员工签订不平等协议,内容约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任何意外,均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与工厂无关。该行为明显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企图逃避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责任,严重损害员工合法权益。
诉求:
1. 要求相关部门对乐至县鑫磊电子厂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责令该厂立即停止强制超长加班,严格执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法定标准,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权利。
2. 责令该厂废止“上下班途中无责合同”等不平等协议,依法承担员工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保险等法定责任,纠正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 请以劳动法为依据依法调查! 如贵部门任敷衍了事,将会依法继续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