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四川省军人事务厅:熊厅长
您好!
本人:曾用名(孙显军)现名:孙显明本人因带病退伍回乡,随着年龄增长病情越来越重。本人因病致残十多年了,现属地方残疾一级。加上本人原参加的灵活就业、社保、医保,社保现在一年要交一万多,在职医保2025年八千多。我属个人交费,也想减轻个人负担。所以积极参加两保!我现是上有老、下有小,母亲八十多岁、去年就住了三次院、小孩现就读巴中、中学初二九班,社保交费年限十五年以满!但!医保参保交费年限和当兵年限已满20年,(年龄未满)还得续交!来年的医保费用让我犯愁。所以特向四川省军人事务厅熊厅长反馈此事!我正好在百度上看到军人个人参保,特困人员、个人交费、可纳入地方财政,不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能否参照本政策和本方案?望四川省军人事务厅熊厅长转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相关领导落实政策!
特望转办!
申诉人:孙显明
二0二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