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四川省人民政府:
本人潘钰馨(身份证号:513723XXXX05161411),现住巴中市巴州区丰泽北岸17栋1单元702室。因巴中市住建局在查处小区物业公司违法入驻事件中存在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且向巴中市人民政府举报无果,特向贵府实名举报,恳请彻查。
一、 事件核心事实
2021年5月,巴中市宏宇物业公司在丰泽北岸小区未竣工验收、未办理承接查验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入驻并收费,严重违反《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2025年3月,本人举报后,巴中市住建局于6月5日回复避重就轻,未对违法事实认定处罚。本人遂向省住建厅申请复查,省厅两次均认定市住建局处理违法,责令其撤销并重办。
然而,市住建局拒不执行上级指令,未开展实质调查。本人于9月17日申请信息公开(要求提供物业合同公示证据),该局于10月13日竟以“非本机关制作”推诿,且错误书写本人姓名,敷衍塞责。
10月27日,市住建局再次将皮球踢给巴州区房管局。12月15日,区房管局承认无物业承接查验手续且无处罚权,导致违法状态持续至今,业主权益无法保障。
二、 被举报人违法违规表现
1. 监管失职(不作为): 对宏宇物业长达四年的违法入驻收费行为视而不见,未采取任何行政处罚措施,放任侵害。
2. 抗令不遵(乱作为): 无视省住建厅两次责令重办的决定,拒不履职,通过层层转交下级部门(无处罚权)来逃避责任。
3. 政务失信(滥作为): 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合理申请推诿拒绝,并出现低级文书错误,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三、 举报诉求
1. 责令履职: 督促巴中市住建局立即纠正错误,依法查处宏宇物业违法入驻收费行为,制止侵害。
2. 纠正错误: 责令市住建局严格执行省厅复查决定,重新作出合法处理并书面告知。
3. 追责问责: 彻查市住建局及区房管局相关责任人,追究其监管失职、拒不执行命令及政务公开敷衍塞责的责任。
4. 书面致歉: 要求市住建局就信息公开回复错误及履职不当向本人书面道歉。
举报人:潘钰馨
日期: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