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宝兴县陇东镇赶洋沟村村民,我家河滩地被租用后,被非法采砂,我多次向相关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至今任然未解决。
2022年6月份以刘某某个人名义租用(租期一年)我家河滩耕地(大约10亩)用于沙石临时堆放点,于2023年6月初归还承租土地。归还时我们发现耕地上有大面积非法采砂情况,造成土地无法耕种。多次联系刘某某,要求恢复耕地,对方不予以理睬。
2023年7月2日,向项目监管方是宝兴县水利局反映情况,无果。
2023年7月10日,通过《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向宝兴县委书记反应了此情况(标题是《在租用土地上非法采砂》),7月19得到调查回复,我认为调查结果有疑问。
2023年7月20日到陇东镇人民政府,找到相关领导反应问题,无果。
2023年7月21日,通过电话的方式向宝兴县水利局反映了相关问题,如下:
1、调查回复中提到:“针对你反映的问题,陇东镇、县水利局查看了现场,并对当事人、宝投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询问。”
疑问:我作为土地承包的甲方,作为当事人,并未有相关部门询问过我们了解相关情况。
2、调查回复中提到:“经查看现场,租用土地内基本为砂砾石确实未复垦,但场地整体平整,和下游相临土地地平基本一致,土地与公路相连未见从原地平往下开挖”。
疑问:下游相邻土地确实基本一则,但是上游相邻土地高度差最高处有大约2米(附图)。河滩地是上游高下游低,现在的情况是上下游高度一致(附图)。
3、调查中提到:“关于土地复垦问题,调查人员询问了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提……双方就协议执行情况存在争议,对方暂未开展复垦工作。”
疑问:土地承租方在整个承租期间到我们联系乙方要求恢复耕地,乙方也没有对此提出争议。承租土地资金来自土地租金和青苗补偿,其中青苗补偿占据资金绝大部分。
4、反映问题后,我请宝兴县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督促乙方恢复耕地。
最后一次反映情况后到今天已经过去一个月,从未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咨询、调查过此事,地任然未复耕。如果不是相关部门不问不理,我也不会来打扰领导。恳请领导百忙之中稍微关注下这件小事,让事情得到合理的解决。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