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星镇龙门村十一组有个鱼塘于2019年底承包给了村支书的亲哥哥。2020年初承包人私自把鱼塘堤坝加高,而且把泄洪口给堵上了。
2020年7月降大雨,由于堤坝加高,泄洪口被堵,导致鱼塘水位急速增高,就把我家祖坟淹了,7月17我爸就跟承包人发生了纠纷!
后来村干部组织双方调解,说我家祖坟被淹是没有损失的!而且对方要求赔偿一万多元,没有任何合理的依据,可笑的是居然得到了村干部的支持!更有人向我爸传话,说他们家有人是律师还是什么物价局的领导之类,可以估价,让我爸接受!最后组长为了息事宁人,竟然牺牲集体利益说免两年的鱼塘承包费用,让我爸再赔五百,我爸没答应。
2020年底,县水务局组织对辖区鱼塘堤坝进行加固,经过我爸找组长找村支书找镇长,最后找到水务局的领导现场勘察,才将这个工程确定下来并竣工。
现在的情况是在工程竣工之后几天,承包人又私自在泄洪口上筑了一道一米多高的水泥墙(一旦到了汛期必然又会淹我家祖坟!)!而且没有通知任何人!现在又回到了原点!矛盾隐患又被人为地制造出来了!村主任不管,组长联系了承包人,承包人称不能拆除,只电话里面说如果再次淹了祖坟他负责!请问怎么具体负责!为什么不能将隐患排除!同时承包人还威胁组长说不然就不再承包让退承包费!
最后再反映一个情况:我们村的村道在2010年左右就被货车压烂了严重影响村民出行,村上收了村上砖厂的至少两笔钱用于修缮村道!为什么十年过去了还没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