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乡村教师职称政策执行问题的情况反映
致:四川省达州市教育局、四川省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大竹县教育局
我们是达州市大竹县数名符合“川人社办发〔2024〕56号”文件条件的乡村教师,现联名反映我县执行该文件时,因地方配套细则缺失、政策执行僵化,阻碍我们参评高级职称的问题,恳请上级部门关注解决。
一、1997年参工人员的核心问题及诉求
1. 交流轮岗细则悬空,晋升无门
依据“川人社办发〔2024〕56号”文件第二条,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5年但不满27年的教师“应优先安排到城镇中小学交流轮岗”,具体时间由地方教育部门确定。但文件2024年1月1日施行至今,大竹县未出台任何轮岗实施办法、申请流程或岗位目录。我们多次咨询教育局、人社局,仅获“实施困难”的口头回复,实质剥夺了我们参评高级职称的权利,导致省厅政策在“最后一公里”搁浅。
2. 教龄认定节点与教育规律脱节
文件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定为2024年1月1日(自然年),但教师工作以学年(9月至次年7月)为周期。这一“一刀切”规定,使2024年9月前已任教满规定年限的教师被排除在政策适用范围外,显失公平。
3. 2025年评定窗口紧迫,权益恐受损
我们中多名1997年参工教师,2025年实际教龄将满28周年,2025年是参评高级职称的关键窗口期。若地方轮岗细则缺失问题持续,导致我们错过2025年评定,将直接损害长期坚守乡村的老教师权益,违背省级政策初衷。我们强烈要求,1997年参工教师2025年可正常参评高级教师职称。
二、恳请事项
1. 责令大竹县限期出台轮岗细则,明确申请流程、岗位清单及时间表,确保符合条件人员2026年正常晋升;
2. 建议将教龄计算截止日期调整为每年9月1日,贴合教育行业规律;
3. 建议全省开展56号文件执行情况专项调研,统一标准,解答基层普遍性难题,避免问题重复发生。
我们渴望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让近三十年的辛勤耕耘得到
反映人:大竹县部分乡村教师
日期: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