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达州市开江县任市镇高桥坝村老五组(新四组)村民,305省道经过老五组被征地十多亩,在核实失地社保确认人均耕地面积过程时,自然资源局与村干部强行将其它两个组(老六组,老八组)的面积合并入我们老五组统一计算人均面积,这样严重拉低了我们老五组社保名额,关键是并组时我们各自的承包地没有任何变动,植补款与其它任何补贴都没合并分配,凭什么要把它们的耕地平摊给我们老五组,这不是严重的损害了我们老五组全体村民的合法利益吗?希望上级领导能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道理。在此我代表全体老五组村民,表示万分感谢!